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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19-001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19〕213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9-12-19 公开日期:2019-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发生,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着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凡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三、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局办公会讨论认定后,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抓好整改跟踪落实。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在整改期限内,责任单位要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局职能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强整改协调和日常督查,尽可能协助责任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由责任单位书面提出整改验收申请,局职能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报局办公会讨论通过,予以摘牌。

六、对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或确实有困难又未提出书面理由的由我局通报应急、消防、市场监督等安全主管部门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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