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完善我市水稻田生态补偿机制,提升政策公众参与度,现就《常州市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邮编:21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常州市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89224482@qq.com。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常州市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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