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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6-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6〕106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6-05-09 公开日期:2016-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现将有关事项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常建〔2016〕106号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和我市河马塑胶、诺德化工、吉恩药业等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真正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检查范围

    全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监管的在建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三、主要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使用、脚手架搭设情况,施工单位市场行为,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持证上岗。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城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市场行为。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等。

    7.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相应措施的准备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5月9日至5月20日)。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组织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全面消除隐患。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留档备查。

    2.检查督查阶段。从5月21日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抽查、督查,对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行政处罚予以行政处罚,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各有关企业和项目部,督促企业、项目部认真进行自查,同时要组织好本地区的检查、督查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情况书面报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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