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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79号的答复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59/2021-0019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复〔2021〕29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1-04-28 公开日期:2021-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79号的答复意见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79号的答复意见
常农复〔2021〕29号

张立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投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内容,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商议,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从2018年起,我市开始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时至今日,常州已经圆满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在各种优惠政策、巨额资金投入等支持举措下,农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2020年,我市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通过了省销号验收,溧阳市和金坛区分获2018年、2019年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激励。

一、我市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域建立。全面形成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统筹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目前,在分类前端,全市共完成535个行政村(含14个全域试点镇/街道)的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为91.45%,城乡大部分区域已完成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自2012年以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乡镇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一直维持在100%的水平,全市城乡生活垃圾采用“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方式。截至2020年末,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量201.22万吨,日均5498吨,其中焚烧处理率为78.46%,余量全部实现卫生填埋处理。

(二)农村厕所革命取得显著成效。我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已达99.99%,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五个区均达100%,农民的文明如厕理念和健康意识得到增强。着力抓好农村公共厕所和乡村旅游厕所建设,2019年、2020年全市分别新改扩建农村公共厕所295座和305座,新改扩建乡村旅游厕所43座和18座,目前全市累计建有水冲式公厕2842座,平均约每600农户配套2.36座,远超省定公厕配套标准,实现了行政村村部公厕全覆盖。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多途径推进。各地建立县域统筹机制,引入采用项目总承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建设运营方式,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量大面广、资金缺乏等难题。目前,全市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有599个,占行政村比重的98%以上,累计完成1576个规划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占现有规划村庄数量的90%以上。溧阳市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成680个村庄的污水治理工作,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85套,净化槽581套、提升泵站122台,受益农户约7万户,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规划发展村治理率95%以上。

(四)农业废弃物治理全方位展开。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在96%以上。2020年累计集中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1528.3吨,回收率82.8%,超额完成省定80%的目标任务,8个省级回收点已全部达到省级“五有”标准。在26个镇和4个街道建立废旧地膜集中回收存放站,构建回收网点124个,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79%。推行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年全市粮油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1.5%,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五)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亮点频现。在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以“村强民富、景美人和”为总要求,以构建“三山三湖四田园,三环六线百美村”特色体系为目标,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五区二十四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了众多亮点。截至目前,首批“两区十点”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全面完成主体核心区建设,14个示范点完成揭牌仪式,20个村庄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22个村落被认定为省级传统村落,3个村庄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220个村庄建成美丽宜居村庄,一大批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美丽乡村正在常州大地上开花结果。

(六)各类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自我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共筹措安排市级资金1.38亿元,重点支持“五区二十四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区)建设,并对147个符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创建标准的市级示范村予以奖补。争取省级资金1790万元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累计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300万元,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470万元,通过村民议事,对196个村村内道路、农桥、村容村貌改造、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卫生设施等新改建项目给予补贴,较好改善了村容村貌。设立规模1亿元的常州市乡村振兴发展基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投贷联动、参股子基金等三种方式,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保障和各类主题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等建设项目。完成对“美丽一号”、“一号农场”2个项目股权直接投资1100万元,撬动金融社会资本达2.7亿元。积极推广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领域使用PPP模式,目前我市列入省PPP项目库项目20个,总投资274.04亿元,其中,涉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8个,总投资72.62亿元。统筹安排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2020年,我市地方债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总额逐年增加,分别达2.3亿元、4.74亿元、16.61亿元,主要用于“新北区农村公路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等29个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二、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一步工作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更好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厕所粪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的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大推进力度,着力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一)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全程闭环、社会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垃圾分类体系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成效明显提升。开展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加快出台《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垃圾分类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增强分类实效,因地制宜采用党建引领、志愿者服务、日常考核、正向激励等举措,提升居民源头分类投放效果。强化源头减量,制定并落实限塑令、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等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实施科学监管,建设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业务监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逐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范围。2021年,新增44个垃圾分类行政村。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按每年25%的覆盖面(约145个行政村)改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工作,并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巩固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一是编制专项规划。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组织各地编制“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保到2022年,实现规划发展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5年,全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二是完善建管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采取打包服务、清单式管理等方式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和采购程序,保障建设进度。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三是开展社会化治理。各地充分运用PPP等模式,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建立政府、市场、金融机构、受益农户等多方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和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实现专业化运营、统一化管理。四是实施提升改造。继续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整治。针对管网入户率低、管网损坏、设施运行不正常、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重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5%。五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水体面积大、污染程度重、居民反映强烈、靠近生态敏感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推动农村水环境持续向好,建立动态排查治理销号制度。2021年,天宁区完成示范试点,到2023年,全市范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六是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加强水系连通,2021年-2025年,每年疏浚农村河道土方160万方。将河湖长制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压实乡村河长责任,推进问题小微水体整治,加强长效管护。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达到小微水体“四无”目标。

(三)加强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培育和利用技术与模式推广,设立市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加大补贴力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机制,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保持在96%以上。按照省级“五有”标准建设回收网点,形成回收网络全覆盖,严控地膜生产、流通、使用准入要求,加强地膜减量替代推广,实现普通地膜覆盖零增长,2021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8%,2025年回收利用率达94%以上。逐步完善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不断提升回收率和处置率,2021年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全覆盖。

(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持续强化农村公路路网规划、项目设计、招投标、质量控制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和审计等方面工作。2021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改造旧危桥14座,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62公里。至2022年底,实现乡镇一级公路覆盖率100%,乡镇至高速公路互通15分钟覆盖率100%。提升农村物流水平,开展省级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2021年县级农村物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覆盖率达80%,村级物流服务店覆盖率不低于60%,到2025年,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村级物流服务店覆盖率不低于90%。持续开展绿美村庄建设。着力增加村庄整体绿量,强化“一带三网”建设。按照突出特色、因地制宜、“三化”结合、科学节俭的要求,按宜居、生态、简约原则,建设一定规模的村内片林、围村林带和供居民健身、娱乐的小游园,到2025年,建成特色田园乡村40个,绿美村庄150个。

(五)强化财政资金政策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统筹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通过建立涉农资金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等方式,实现政策、资源、资金三集聚,聚焦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落实,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有的放矢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的引领作用,加大与省乡村振兴基金及地方政府平台的合作与联动,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项目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工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要求,加大推广宣传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征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合适的PPP项目,建立储备项目库,进一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PPP项目,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降低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条件门槛,加大对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扶持力度,对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补助标准在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增加10%,以适度让利社会资本的方式吸引其进入我市PPP市场。


签 发 人:李昙云

经 办 人:万  琪

联系电话:85680709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211116/20211116110732_73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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