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的要求和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0年)》(简称《规划》,见附件),并依法履行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等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各项要求为重点,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可持续利用为核心,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强化地下水资源刚性约束。要健全地下水管理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地下水储备制度,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到2030年,全市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187万立方米以内,地下水监控系统全面建立。
(三)各地要将《规划》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水利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推动地下水保护利用重点任务落实。
附件:常州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0年)
常州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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