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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2023年常州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MB1681397/2023-002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3-04-14 公开日期:2023-04-14 废止日期:2023-04-22
内容概述: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2023年常州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2023年常州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公布《2023年常州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21日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魏 金,电话:0519-88588192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2023年常州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重点

项目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满足研发需求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围绕主导产品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强化商标专利双轮驱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申报条件

常州市辖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备案单位,企业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优先支持参加过知识产权总裁(总监、高管)培训的企业。

3.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优先支持拥有固定研发中心或产学研合作机构的企业。

4.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拥有有效注册商标(或经商标权利人合法许可使用),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6件(PCT专利申请与有效发明专利可按1:2抵算);

5.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

6.已经获得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任务

聚焦专利信息利用机制建设,通过专利信息跟踪分析掌握技术发展方向,了解竞争对手研发动态及专利布局,提高企业研发起点和专利创造水平,规避或排除专利风险,发现(寻求)潜在的创新或商业合作伙伴;加强商标专利双轮驱动,提高商标信息监测分析应用水平,规避商标风险,提高品牌保护能力,丰富企业商标品牌内涵,提升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效益,全面深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1.构建企业专利信息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加大经费投入,根据企业产品技术特点和发展战略需求,利用权威的数据源,采集、梳理涵盖本企业所涉及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并建立内部专利信息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具备检索、分析、跟踪、标引、推送、共享和实时更新等功能。

2.建立专利信息跟踪分析决策机制。围绕企业所属技术领域进行技术分解,确定重点专利信息跟踪方向,建立以研发团队为主的专利信息跟踪监测工作制度。明确研发人员专利信息利用基本工作职责,结合研发任务和专业特长,就专利信息利用进行合理分工。建立专利信息利用共享研究分析机制,研发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企业管理层研究分析并决策落实,形成具体化的应用成果。对专利信息解读、建议和决策要形成记录。

3.提升研发团队专利信息利用能力。组织研发人员培训,使研发人员掌握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定期对所负责的技术分支领域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和解读,掌握竞争对手动态,分析技术发展态势。

4.实现专利产品的注册商标全覆盖。企业应对专利产品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优化企业商标海内外布局,实现产品所在类别和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的注册商标全覆盖。

5.加强商标品牌产品的专利布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专利的创新属性,加强企业主导产品的专利挖掘和保护,加速专利积累、集聚,推动专利成为商标品牌的重要内涵和支撑,及时把专利优势转化为品牌竞争优势。

6.推动商标专利综合运用。推进商标专利许可,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混合质押、投资入股,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强化知识产权资产意识,按照《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对商标、专利等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实现知识产权资产有效管理。

7.积极开展商标专利维权。建立以知识产权人员、法务人员为主的维权团队,建立市场监测和仿冒侵权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商标专利维权体系,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力度。

四、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项目企业应组织好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经评审,择优确定2023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入选项目,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经费。项目实施期限2年,项目实施期满,按照《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需要在常州市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四)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5:00,纸质书面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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