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2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1-22 公开日期:2013-0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武进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江苏武进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3057.64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1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9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本项目采用短流程工艺,将部分冷拔工艺调整为冷轧工艺,采用变频调速方式,对多台空压机采取集中控制方式,采用蓄热式天然气箱式炉,并配备炉温自动控制系统。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中天然气年消耗量超过200万方,请加强与燃气公司衔接,确保天然气供应。

    (二)建议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加强节电、节气、节水等节能宣传工作。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