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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依法办关于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22-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依法办〔2022〕3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2-05-11 公开日期:2022-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依法办关于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依法办关于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企业行政合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业务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治理而建立的企业文化价值和管理模式,以及为此价值和模式而进行的企业运营。企业行政合规是企业为防范和解决违法违规问题而建立的风险防控机制,是企业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蕴含着企业为自身发展而秉持的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反对商业贿赂等职责恪守,另一方面也蕴含着政府谦抑原则下合规监管的理念与方式。为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就推进我市企业行政合规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企业行政合规管理体系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行政合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企业行政合规建设取得一定成果,全市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治理效能显著提升,逐步形成企业行政合规的良好生态,为“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创新引领。紧扣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的城市定位,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服务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改革创新的能动性,聚焦改革任务,试点先行,选择市(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领域相关企业作为突破口推进企业行政合规体系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行政合规创新经验。

   (二)多方共治,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引领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鼓励企业、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企业行政合规体系研究和合规建设工作,使行政合规成为市场各类主体的自觉遵循。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坚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多方共治,切实推进企业行政合规体系建设和合规发展,促进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依法依规,容错纠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理念,坚持依法依规与改革创新相统一,夯实责任制度,完善指标体系、判断标准和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立足社会治理和企业发展长效,完善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实施企业行政合规激励。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制度供给,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服务与指导。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合规建设体系,促进协同共治。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探索将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申请政府扶持政策、评优评先等事项的优先条件。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评价及联合奖惩体系,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服务、风险管控等事务中应用企业合规信用信息。加快推进企业行政合规规范建设,立足企业合规急需的知识产权保护、财务税收、反垄断、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编撰合规实务指引,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规范和标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企业合规提供法律服务。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合规提供普惠式、智能化、便捷化的法律风险预警、自测服务,促进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咨询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建立健全企业合规信息数据库、专家库,为企业行政合规建设提供精准服务。

   (二)发挥章程基础作用,强化企业行政合规机制建设与运营。引导企业突出章程在规范各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管理架构、运营风险等实际,完善章程,合理配置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依据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引导企业建立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应对机制,完善合规审查,将合规审查作为企业事项决策、财务税收、合同签订、项目投资运营等重大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信息全痕化的内控和风控理念,将行政合规要求嵌入各项业务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在合规建设运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聘请律师、企业合规师等合规专业人员协助、参与合规管理组织设立、运作。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监督评估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推行首席合规官制度,确保合规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能够独立履行职责。建立风险岗位部门和人员的合规行为手册或者指引,优化企业内部防风险能力。

   (三)规范优化行政执法,创新企业行政合规执法与监管新模式。深化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镇域综合执法,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企业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不断丰富柔性执法文明执法方式。建立健全宽严相济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创新行政执法三级监督,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完善处罚、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适用范围和裁量标准。依据合法、审慎、科学的原则,梳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法定要件、开展有效行政合规建设、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完善企业合规负面激励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培育合规文化。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区域、本部门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组织领导,大力倡导合规理念,研究合规建设工作举措,出台合规激励措施,选试点,促成效。加大合规建设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企业合规投入体系。创新合规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作用,促进企业行政合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合规成为一种企业的文化价值追求和内生发展动力。

   (二)调动各方力量,强化支撑引导。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企业合规建设,条件成熟的,可以组建企业行政合规研究院、合规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探索建立法治护航中心、企业合规管理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合规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合规队伍专业化水平,形成多元化合规建设格局。强化科技赋能,加大科技信息技术支撑,促进合规建设高起点、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监测评价,做好总结推广。完善政府对试点企业合规建设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取得成效及社会第三方参与企业行政合规建设方式、实效的监测评价体系,发掘企业反响好、企业需求高,对企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以点带面,由试点企业逐步向大中小微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推广,促进企业长远高质量发展。

              

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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