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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22-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22〕44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2-09-05 公开日期:2022-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常环〔2022〕44号


各直属生态环境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根据《常州市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5日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根据《常州市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合理预期、增进市场开放包容,自觉把生态环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实施重大项目“专班会商”和“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信息卡制度,提前介入,实时跟进。加强窗口指导,做好政策解读,适时开展“市区会商”,及时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各类专家商讨,合力破解瓶颈制约,保障优质重大项目顺利落地。(责任部门:环评处)
     (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双提升。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减少不必要的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踏勘等环节。(责任部门:环评处)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应用,做好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责任部门:环评处)
     (四)推进规划环评、区域评估与项目环评联动。在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考核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的产业园区和完成区域评估的园区,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推进规划环评、区域评估与项目环评联动,有效评估数据共享用于项目环评,节省企业项目环评编制时间,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责任部门:环评处)
     (五)严格落实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中介服务有明确范围限定的,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后,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责任部门:环评处、核管处、水处)
     (六)精简整合中介评估。持续精简中介评估材料,聚焦评估核心内容,压缩评估报告“厚度”,提升评估报告质量。优化审批流程,探索调整各项评估审查由串联方式为并联方式同步进行,减少中介评估中的重复环节。主动公开相关技术标准,提供评估报告编制的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自行编制报告。(责任部门:环评处、核管处、水处)
     (七)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深入探索联合抽查的领域和方式。推动落实以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为主体,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及时介入的“2+N”环保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托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动六项机制、与安徽省宣城跨省边界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工作机制等,共同推进污染协同治理;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卫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责任部门:执法局)
     (八)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形。对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企业,以督促整改、法律教育为主,依法可以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相关信息不作为环境失信信息进行管理。(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局)
     (九)积极推进环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信用工作要求,对全市入库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生成相应的环保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通过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公众端对外公示,并与银保监、发改委、供电公司和住建部门对接联动,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实施差别化水电和信贷政策。(责任部门:法规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业务处室及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效规范便利的政务环境建设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配齐配强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力量,狠抓工作落实。
     (二)统筹协调推进。相关业务处室及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确保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顺利推进、落实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深入解读政务环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系统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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