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27号 苏农计〔2021〕17号)、《关于印发2021年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预下达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农计〔2021〕18号)通知及资金管理要求,拟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农村专项(第一批)及市级专项资金(第二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一、本次拟下达省级资金3862.695万元,其中2020年度结余资金609.365万元(去年已预下),2021年资金3253.33万元(详见附件)
二、本次拟下达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二批)1458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3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50)、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332080037@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邮编:213022
附件:1、2021年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及市级专项(第二批)拟分配汇总表
2、省级(第一批)专项资金分配建议表
3、市级(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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