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苏州荣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进入我市施工手续情况下,违规承接了我市龙湖洪庄项目一期一组团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未进行备案,后以包工包料形式转包给了自然人高赛柳,并于2017年11月产生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0404民初6088号)和我局调查核实,苏州荣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存在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苏州荣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采取市场准入限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在我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接工程业务。同时抄送企业注册所在地和省住建厅,建议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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