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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及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8-000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8〕34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8-08-09 公开日期:2018-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及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及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通知
常知发〔2018〕34号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
我市“正版正货”示范创建项目计划实施以来,各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正版正货”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了“正版正货”品牌的影响力,“正版正货”承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以及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保护水平,为我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组织开展2018年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及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市区域内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商业街区(商业城),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或服务内容体现当地特色的商业街区(商业城)。
2、商业街区(商业城)内设有统一的服务管理机构,并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二)申报市“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以商品营销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
2、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且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
3、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盖章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定。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单位须填写《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市“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单位须填写《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四、要求
“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及示范行业创建项目期均为一年,申报单位创建实施方案中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切合实际,符合企业现实状况,创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法政处 姚鑫
联系电话:0519-85681530

附件:1.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申报书
2.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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