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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1-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1〕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1-12 公开日期:2021-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地方粮食储备库: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地粮〔202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吕汤路99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工程。新建两栋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24974平方米。其中:地上21548平方米(库一13700平方米,库二7848平方米),地下3426平方米。

2、改造工程。改造综合服务用房1069平方米。

3、拆除工程。拆除现有场地上油罐14只,拆除包装车间、发油棚、围栏、办公用房及大棚等2835平方米。

4、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应急保供工程(大米加工生产线)、道路场地4953平方米、绿化1630平方米、码头增设栏杆100米,清淤16800立方米,以及水电等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4607.07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和常州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 2012-320400-04-01-27740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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