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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7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963/2018-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18-01-30 公开日期:2018-0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17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2017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czmzj.chang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19-85683311;电子邮件:czmzzj@163.com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17年1月起,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咨询电话、信访电话、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市长信箱、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政府网站建设这三项具体工作作为我局年度重点工作,摆上机关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根据相关人事调整,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完善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分工及相关工作人员。办公室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严格依照《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本办法,明确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包括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监督和责任追究,取得较好效果。二是继续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健全保密机制,顺利通过了市保密部门的相关检查。三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印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民宗局门户网站宣传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相关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也已按规定送档案局备查。主要是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机关业务工作、人事分工及行政许可等信息。其中通过常州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71条,新浪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无。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民宗局共受理建议提案2件,均为主办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

(三)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时会因为发文审核时间过长,信息形成日期和公开日期之间超过20个工作日,导致文件落款日期和文件产生日期不一致,以及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专题组织学习《条例》精神,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强化监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内部考评制度;三是抓紧落实,将年度工作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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