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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环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2-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2〕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02-10 公开日期:2022-0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北环中学实施常州市北环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环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2〕9号

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北环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教计〔202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同意常州市北环中学实施常州市北环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南路10号,竹林西路以东,北环新村18幢以南。规划用地面积1864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35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改造面积1335平方米,新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留实验楼改造,拆除其它原有建筑,新建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体育用房、地下接送中心及人防工程等,同步实施道路、绿化、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学校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201-320400-04-01-34338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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