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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QL-050107地块二期开发项目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35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0-18 公开日期:2012-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你公司和市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QL-050107地块二期开发项目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QL-050107地块二期开发项目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常州常发城东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QL-050107地块二期(调整)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QL-050107地块开发项目经我委常发改〔2011〕50号核准,鉴于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在建而二期工程尚未开工,且二期工程的建设方案发生调整。经研究,对方案调整后的二期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和市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0CR0141)和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出具的《龙城大道、横塘河东路东南角地块规划条件》和市规划局2012年9月12日审定的《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QL-050107地块(常发豪郡)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调整)》,天宁区环保局2012年9月20日出具关于《龙城大道南侧、横塘河东路东侧地块》项目环保审批的补充意见等,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方案。

    二、调整后的二期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300826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291852平方米、配套商业及公建89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986平方米。

    三、调整后的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1481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685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38236万元,其他费用2821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一期工程的相关事项仍按原项目核准文件常发改〔2011〕50号文相关要求执行。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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