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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终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5-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5〕4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5-11-02 公开日期:2015-1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第三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终结性评估工作
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终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常教人〔2015〕4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学校:
  第三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自2012年10月组建以来,以推动教育教学为主题,以提高教师素养为主旨,以深化课题(项目)研究为载体,坚持名师引领和资源整合,有效促进了工作室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第三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终结性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本次评估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二、评估时间
  本次评估时间为2015年11月—2016年1月。
  三、评估内容与方式
  (一)名教师工作室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综合评估分为集中展评及材料评审两部分,两种评估各自打分,并按集中展评70%、材料评审30%的比例,计算总分。
  (1)集中展评
  集中展评分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教组、综合组五组分期进行,展评方式包括交流汇报和主题答辩两部分,共15分钟。交流汇报由工作室领衔人以PPT(或其它形式的电子文件)讲演的形式进行。初中组、高中组、职教组、综合组四个组交流的内容为本名师工作室运行的目标与内容、机制与方式、成效与影响三个方面,小学组交流的内容为本工作室主要研究项目的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成果与影响三个方面,时间为10分钟;交流汇报结束,由两名工作室成员代表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主题答辩时间为5分钟。
  评价方式为:评审团由专家团队、本组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的分管校长、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的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共同组成。评审团对工作室运行的目标与内容(25%)、机制与方式(25%)、成效与影响(30%)及现场答辩情况(20%)四部分进行现场打分(小学组对研究项目的研究目标与内容(25%)、研究过程与方法(25%)、研究成果与影响(30%)及现场答辩情况(20%)四部分进行现场打分)。评价结果按专家团队评价结果占60%、教师团队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
  各组集中展评时间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的评价方式为:由专家团队根据《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附件一)对各名教师工作室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分。
  名教师工作室送报的材料必须包括以下部分:(1)自评报告。各工作室根据《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见附件1)中四大评估项目开展自评,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内),报告应对相应周期内预定的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工作过程、工作室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总结,要注重提炼经验、突出重点、归纳特色、量化成果、反思问题。(2)名教师工作室成果统计表;(3)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件;(4)发表论文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复印封面和目录即可);(5)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材料(复印件)。
  材料装订要求:将上述材料中的(1)(2)(3)统一装订成第一分册;将上述材料中(4)、(5)统一装订成第二分册,各分册需附上本册材料目录表。
  (二)工作室优秀成员评选
  各名教师工作室自主推荐工作室优秀成员候选人2名,候选人对照《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评选条件》(见附件2),填写《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将申报表与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由专家团队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差额评选,并择优表彰。
  (三)工作室优秀成果评选
  由各名教师工作室自行推荐优秀成果1—2项,并填写《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4),将申报表与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与成果相关的课题、发表论文、公开课以及有较大影响力的成果获奖材料。由专家团队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差额评选,并择优表彰。
  四、评估结果
  根据考评结果,将对各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评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为20%,良好等次为30%,合格等次为50%。根据评定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名教师工作室的领衔人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报送时间:各名教师工作室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把本工作室所有参评项目的评审材料送交市教科院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519室)。同时,将包含本工作室的活动、特色、亮点、成绩的本工作室网站地址与报送材料电子稿(压缩包,并以工作室领衔人名字命名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jyssmr@czedu.gov.cn。联系人:孙美荣 13961156542。
  请各名教师工作室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积极参与评估活动。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
  2.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评选条件
  3.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申报表
  4.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果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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