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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2-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22〕10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2-03-01 公开日期:2022-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常安办〔2022〕10号

溧阳市、金坛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层转给你们,并结合常州市非煤矿山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刚性落实《通知》要求。当前,正值春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北京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有关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山西省“12•15”“12•27”等2起因盗采矿产资源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刚性落实《通知》各项具体要求,全面提升做好非煤矿山各领域监管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动作为,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常州市及溧阳市、金坛区要建立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应急管理、发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紧扣《通知》明确的6类重点排查情形,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盗采矿山资源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并对近年来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联合巡查检查。溧阳市、金坛区要强化统筹部署、排查摸底,逐个乡镇、逐条山沟开展全覆盖排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紧扣重点,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2022年江苏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2022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三年大灶”圆满收官、整治出成效为总目标,以贯彻执行“一法一规程”为主线,强化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针对生产矿、停产矿、基建矿等采取针对性安全管控措施;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加强复工复产、北京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应急管理、发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于3月3日下班前将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人:郭  达;联系电话:0519-85683120;18015070123)。

附件:常州市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工作组人员报名回执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常州市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工作组人员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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