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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4年部分领域年度发展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5-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5〕1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5-01-16 公开日期:2015-0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真实反映常州转型发展、特色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公开透明度
关于做好2014年部分领域年度发展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常统发〔2015〕1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局相关处室:

    为真实反映常州转型发展、特色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公开透明度,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年度起,逐步发布工业“十大产业链”等部分领域年度发展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内容

    2014年部分领域年度发展报告包括工业“十大产业链”、工业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报告和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

    二、发布对象

    工业“十大产业链”、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报告发布对象为社会公众;工业产业集聚区发展报告发布对象为市领导,集聚区所属区域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发布对象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机构负责人。

    三、发布办法

    1、工业“十大产业链”发展报告:按照《关于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3〕172号)要求,在发改委等部门认定产业链名单的范围内,按规模以上工业联网直报数据进行分产业与分辖市(区)汇总计算,最终数据由市统计局与发改委共同认定。

    2、工业产业集聚区发展报告:以区域内集聚产业单位为统计对象,规模以上企业联网直报库取数,规模以下单位抽样调查通过统一平台填报数据,市统计局对各产业集聚区数据进行最终审核认定,并分类发布年度发展报告。

    3、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报告:按照《常州市服务业集聚区统计工作指导意见》(常统发〔2014〕81号)相关统计调查方法,辖市(区)统计部门负责审核各集聚区上报的统计报表质量,市统计局对各集聚区统计数据进行最终审核认定,并撰写年度发展报告公布各个服务业集聚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

    4、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报告:对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评价采取综合指数法来计算,即分别计算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然后各按50%的权重计算综合指数。其中水平指数反映各地经济指标的现实水平,根据指标的当年实际完成情况来计算;发展指数反映各地经济发展的快慢程度,根据各指标比上年的增减变化来计算。具体方法如下:水平指数=(实际值-最小值)/极差×40+60。其中:极差=某指标最大值-最小值。总水平指数=各指标水平指数之和/5,无数值的指标不参与计算。发展指数是先计算各指标发展速度,再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各指标发展指数和总发展指数。评价指标选取《常州市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发布的5个主要经济指标,分别是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认真学习贯彻通知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好相关统计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

    市局相关专业要积极做好年度发展报告的各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控数据质量,按时撰写发展报告,经局办公会研究后统一对外发布。


常州市统计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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