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规定
第一条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编〔2021〕1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挂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牌子。
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负责承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有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一级市场土地评估、土地出让前期、土地招商、地价动态监测、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地质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承担土地勘测定界、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方案的编制申报等事务性工作。
(三)协助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共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海洋经济监测等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规格均相当于正科级。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机要、后勤服务等日常政务运转工作;负责中心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中心资产、资金、财务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二)征地服务一科。承担新北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及跨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征收方案的编制和申报事务性等工作。
(三)征地服务二科。承担天宁区、钟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征收方案的编制和申报事务性等工作。
(四)地价服务科。承担天宁区、钟楼区以及常州经开区一级市场土地评估以及经营性土地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全市土地招商和地价动态监测等工作。
(五)生态综合整治科(海洋经济服务科)。协助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湿地退化修复、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和方案编制等工作。协助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并做好海洋经济监测评估等工作。
(六)自然资源调查和权籍服务科。协助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地理国情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的调查、更新、监测、分析评价等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权籍调查、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等工作。
(七)基础测绘服务科。协助开展基础测绘、测绘成果的汇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运维和社会化共享工作;协助开展全市测量标志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保管工作;协助开展测绘市场和成果质量等的监督检查,提供地图审图等技术服务。
(八)自然资源信息化科。协助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承担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中心的建设、更新和运行维护;配合做好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子信息成果的汇交、管理、更新和维护;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资源的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共享应用等大数据应用服务。
(九)自然资源技术保障科。协助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政务系统的建设、更新和运行维护;配合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和运行维护;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技术保障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
(十)自然资源档案管理科(地质资料馆)。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以及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共享利用等工作。
(十一)历史文化名城服务科。协助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等保护普查、论证、申报及保护规划编制、建档和管理等工作。
(十二)组织宣传科。负责中心党务管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人事工作、劳动工资、督查工作、教育培训及各类活动组织宣传工作。联系工、妇、青、团等工作。
第五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设2个分支机构,分别为天宁分中心、钟楼分中心,规格均相当于正科级,负责区域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业务的承接和开展。
第六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中心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领导分工
贺卫中 主 任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并分管综合科、组织宣传科。
周国锋 副主任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和权籍服务、生态综合整治、征地报批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和权籍服务科、生态综合整治科(海洋经济服务科)、征地服务一科、征地服务二科。
熊 兵 副主任 负责地价服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档案管理、钟楼分中心管理和工会等工作。分管地价服务科、历史文化名城服务科、自然资源档案管理科(地质资料馆)、钟楼分中心。
周 晟 副主任 负责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技术保障、天宁分中心管理等工作。分管基础测绘服务科、自然资源信息化科、自然资源技术保障科、天宁分中心。
联系方式
1、综合科 88060922
2、组织宣传科 88060787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
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主要职责:
(一)拟订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
(二)实施区域范围内土地储备项目的收购、征收工作
(三)承担区域范围内储备资产的管理和前期开发工作
(四)承担区域范围内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具体工作
(五)承担区域范围内储备土地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承担区域范围内土地储备信息统计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88062966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号13楼
常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
(一)对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指导和监督辖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自然资源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查处全市范围内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城区(武进、新北、天宁、钟楼,下同)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城区范围内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以及其他专项行动中涉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和监督溧阳、金坛范围内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以及其他专项行动中涉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开展城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指导和监督溧阳、金坛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19-88060779
通讯地址:常州市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13楼 213022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主要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承担市区(除金坛区,下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交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市区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以及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市区不动产二级市场交易职责,负责不动产交易材料的审核。
(三)承担市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四)承担市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
(五)承担市级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信息数据的汇交、共享。
(六)配合开展市区不动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相关工作。
(七)协助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工作。
(八)配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九)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519-88127575
联系地址:锦绣路2号2-1号楼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89年4月,系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是国家建设部首批核准的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主要职责:
秉承“精心设计、科学管理、诚信服务、止于至善”的宗旨,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敏锐探索城市发展前沿,深入细微雕琢城市空间,做好智力支持,以前瞻性、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咨询意见服务政府决策;精心设计,竭诚服务,目前拥有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咨询专业乙级资信评价和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物保护规划、旅游规划、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及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丙级资质、工程钻探资质及土地规划评价推荐丙级机构资格。在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居住小区规划、城市绿地与景观规划、绿色建筑设计与研究、交通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程项目综合前期服务等方面协同发展,是一家专业覆盖全面、一体化服务突出的综合设计机构。
联系方式:69800153
通讯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通江南路257号
常州市测绘院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测绘工作,研究全市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及其测绘和数据处理技术。承担规划测绘、国土测绘(拨地测量、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研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承担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行政界线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海洋测绘。为全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联系方式:0519-86677548
通讯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03号
常州市规划馆
主要职责:
(一)宣传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市的发展变化。
(二)展现城市历史,展示城乡建设成就,展望未来城乡规划。
(三)展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矿产、林业资源规划,进行规划公示,提供规划咨询、学术交流、会议服务等。
联系方式:0519-85169699 0519-85169695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8号
常州市林业工作站
主要职责:负责林业资源开发、林业和湿地保护等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具体管理工作;执行、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技术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防治的具体工作;开展全市年度营造林实绩核查、森林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推广林业技术成果,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协助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19-88060927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