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委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市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B-6楼),电话:85682238,电子邮箱:cznljxx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我委年初制定的中心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陈志良任组长,委全体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成员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组成。专门成立了常州农业网信息服务领导小组,明确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是强化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部分,2013年我委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工作制度(常农发[2013]105号),并将此项列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对法制联络员进行专业培训。2015年8月,举办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理论解读,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实务进行了案例分析及现场示范操作。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法制联络员业务素质,有力的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全部公开的原则,在履行好市政府网站、委门户网站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等常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坚持信息公开与为农服务相结合,认真做好项目招标指南公告、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农业生产技术信息公开、农产品行情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根据委重点工作督查有关规定,监察室认真监督各处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促落实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处站开展督查,确保县、乡两级农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惠农政策,公开粮食直补、农机购机补贴等方面的惠农补贴的核定程序和方法,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同时进行梳理和编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应公开已公开率100%、文本及时送交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70条,其它类的信息8条。2014年,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与要求下,有序推进了我委公共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共计公开355条信息。
2、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主渠道作用,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全面公开应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索取我委政府信息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二是《农林信息简报》。2015年围绕我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编写《农林信息简报》共计20期,全面介绍我委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为社会了解农委、监督农委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三是其他形式。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现场答疑,与广大群众交流互动。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公告办事指南、法定依据、办理流程。通过农委微信、微博平台向农民朋友、农业企业及时发布2623条农务信息,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对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给予了及时、快速、高效的处理和答复,获得申请人的满意评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本委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委机关的公务支出管理,经费给予保障。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特征,做到与时俱进,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内容具体化、时间及时化,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着力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深化。三是切实抓好我委法制联络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联络员主观能动性。四是加强调研分析,定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信息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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