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苏协劳〔2020〕1号)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各辖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服务指导,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引导职工凝心聚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附件: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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