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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常州市绿色机关(镇级)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委办〔2017〕1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01-10 公开日期:2017-0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表彰常州市绿色机关(镇级)
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常州市绿色机关(镇级)的决定
常环委办〔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机关“低碳、环保、文明”的办公方式,根据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倡导开展绿色机关(镇级)建设活动的函》(常环委函〔2013〕1号)要求,在各辖市、区推荐和初审的基础上,市环保局组织考评组对绿色机关申报单位现场进行了审核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常州市绿色机关(镇级)称号(名单见附件),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被表彰单位珍惜荣誉,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持续改进,巩固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好机关示范作用,为推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而努力。


    附件:常州市绿色机关(镇级)名单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附件

常州市绿色机关(镇级)名单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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