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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举措》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155/2022-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税发〔2022〕36号 发布机构:常州税务局
生成日期:2022-07-25 公开日期:2022-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常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升级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推动实现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双提升”,制定如下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举措》的通知
常税发〔2022〕36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常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升级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推动实现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双提升”,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智能化,突出“零跑动”

(一)升级线上办税缴费服务。拓展线上服务范围和深度,提升服务体验,实现更多税费事项从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提升税费办理系统稳定性,丰富线上服务功能,优化高频事项套餐,推动涉税文书非接触送达,实现税费服务“主题式”“场景式”“通办式”线上办理。优化线上税费办理引导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

(二)减少纳税缴费次数。根据省局部署,减并税费申报,提升申报效率,进一步减少办理次数。简并印花税等税费种征期,优化非税收入征缴流程。

(三)压缩纳税缴费时间。根据省局部署,提高申报智能化水平,完善系统预填、数据自动分类、税款自动计算。优化财税报表转换,自动生成申报文档,一键导入即可完成申报。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新办个体套餐、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套餐、线上往期更正申报和增值税汇总申报。加大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项目预填申报。

(四)进一步便利发票使用。优化电子税务局新办套餐票种核定功能,提高首次发票核定满足度。升级“发票智能审核系统”,提升线上申请发票审核通过率,更好满足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手机APP线上代开发票服务,支持自然人在手机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在线缴纳税款。

(五)推进发票电子化。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改革,逐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进一步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精准服务,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

二、聚焦精细化,突出“降税费”

(六)实现减税降费直达快享。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应享尽享,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优化系统功能流程,通过提示提醒、“全程网上办”等方式实现简便快捷好操作,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

(七)精准推送优惠政策。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推动“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的双向叠加,确保应知尽知。发挥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税务政策专员作用,强化“一对一”服务和“点对点”辅导。更多运用图解、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形式制作场景式、案例式优惠政策解读和办税指南,分阶段、分对象、多轮次做好政策培训。

(八)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资料报送,简化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备案单证。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数据校验、提醒功能,实现线上申请、数据预填、在线确认、便捷办理。探索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提示,在线办理”。

(九)分类提供精细服务。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深化“春雨润苗”专项活动,持续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探索大企业分类服务响应机制,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服务现场设置无障碍设施、现金缴纳等服务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更贴心的税费服务。加强与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十)服务重大项目。紧扣全市“532”发展战略,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专家服务团队,畅通绿色通道,提供事前税费政策支持服务,强化项目落地后的税费跟踪服务,全力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发展。落实省局编制的制造业“智改数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以税收优惠撬动常州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聚焦一体化,突出“能通办”

(十一)推动税费事项跨域通办。以统一和精简服务流程为基础,全面实施“跨区域通办”。落实全国和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十二)推进办税缴费“一次成”。由专业纳税服务机构实施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服务,将出口退税、涉房交易、车购税、社保缴费和非税收入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一体化税费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口进、一口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严格落实“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办成所有事。

(十三)升级社保缴费服务。优化升级社会保险费缴纳、查询、退费功能,满足多元化需求。落实省局统一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及报送资料。推行社保经办缴费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持续优化“我的常州”APP社保经办和缴费服务“一网通办”功能,积极推广应用社保费线上退费功能。

(十四)提升热线咨询质效。取消市县局特服号,统一以12366“一号对外”。与12345建立协调机制,以“打得通、响应快、答得好”为愿景,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团队支撑作用,提升咨询答复规范率和准确率。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提升税费咨询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进线上咨询与税费办理系统功能集成,通过智能咨询、人工咨询、远程协助等方式实现“办问一体”。

四、聚焦标准化,突出“优服务”

(十五)持续规范税费服务流程。全面清理本级自行设立的流程阻断性规则和增加纳税人负担的监管性措施。严格执行总局、省局规范、规程,做到办税缴费一个标准、工作一个流程、服务一把尺子。持续加强税费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六)提升政策确定性。健全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同一税收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同一执法口径、同一执法标准。积极推进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对于大企业提出的事先裁定申请,及时明确处理意见。广泛宣传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十七)快速响应需求诉求。完善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导向的需求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需求调查。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用通道,建立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机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多元渠道实现税费需求分级分类快速响应。

(十八)高质量建设“e路税风”纳税服务品牌。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丰富“e路税风”纳税服务品牌内涵,提升“鞠英纳税服务工作室”“税收智囊团”功能定位,打造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服务大局建功”—向民营企业家“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专项行动和“服务民企,常税先行”主题系列活动,形成一系列先进经验做法。

(十九)保障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新要求,明确纳税人缴费人权利和义务,厘清征纳权责边界。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合法性审核,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探索应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构建税费争议协同处理新模式。推动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处理,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畅通纳税人维权通道。建立运行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定期分析改进机制,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聚焦规范化,突出“转方式”

(二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依托大数据精确定位风险环节、风险对象,对风险纳税人一般实行提示提醒前置,鼓励自行纠正。能够通过提示提醒消除风险点的,不递进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长三角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一年一户一次”原则,实行无风险不打扰。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二十一)坚持执法公开透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透明公开、可追溯、可查询。同时,通过互联网、公共媒体、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全面公开风险管理新理念、新方式,以及对税务人员职权滥用的投诉举报渠道,实现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十二)便利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落实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要求,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依法有效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申请、清算、纳税信用修复、税务注销等涉税事项处置办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二十三)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打击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行为,打击利用“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优惠等“三假”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团伙式、暴力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税警等部门联合打击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六、聚焦协同化,突出“守诚信”

(二十四)推进党建与税收营商环境互融共进。充分发挥党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举措。实施“聚力服务‘532’ 党建引航当先锋”专项行动,开展“百号优服务 助力‘532’”主题活动,评选优秀案例,深化党建和业务互融共进力度。

(二十五)提高纳税信用管理和应用水平。试点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实现对市场主体更加全面科学的评价。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优化“银税互动”数据交互通道和方式,创新“银税互动”普惠信贷产品。

(二十六)规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管理。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二十七)推进“一件事”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压缩开办时间。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涉税事项,提供线上税务注销前置预检服务,加强风险扫描识别,支持纳税人在线即时办理税务注销。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提供预先提示服务,方便纳税人自主办理未结涉税事项。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部门信息互通,提升不动产交易业务办理便利度。深化税务与海关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二十八)税费事项“就近办”。依托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做好社保费网格化服务。贴近自然人多元化需求,加强与邮政等部门合作,将邮政网点等社会场所打造成税费政策宣传、线上服务推广应用的重要阵地。科学配置自助办税终端,缩短服务半径,方便就近自助办理税费业务。

(二十九)深化税费服务体验。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税收营商环境的监督作用,积极招募税费服务体验师,“沉浸式”零距离感受税费服务产品,定期反馈改进情况。充分听取、合理采纳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群体的意见建议,为重大事项办理、服务管理举措出台、税费政策效应评估等提供有益参考。落实税收志愿服务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导办税志愿活动。

(三十)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级高的机构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便利化申报等措施。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支持纳入税务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缴费需求。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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