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现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3〕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