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我市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市统计局第三次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辖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3日前提供2009年1月-2013年4月底机关单位的登记变动资料给同级统计局,具体格式见附件1;
2.请各辖市区民政局于5月3日前提供2009年1月-2013年4月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变动登记资料给同级统计局,具体格式见附件2;
3.请各辖市区统计局主动与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收集资料,并于5月31日前根据部门提供资料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为即将开展的经济普查做好准备;
4.全市事业单位登记变动资料由市级统计局负责收集并返回。
附件:1. 机构编制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
2. 民政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 州 市 统 计 局
附件1
机构编制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
单位
序号 部门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单位详细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邮政
编码 联系
电话 单位
类别 变动
类型 变动
时间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范围是报告期内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登记的全部新增、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
机构)。具体包括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机关的内设和下设机构。
2.本表提供方式为电子邮件或磁介质。
3.登记机关级别代码:1-中央级;2-省级;3-地(市)级;4-县(市)级。
4.部门登记证号:机关及其内设、下设机构等没有部门登记证书的单位,免填部门登记证号。
5.单位类别:20 事业法人; 21-未登记的事业单位; 22-已登记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23-未登记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 30-机关法人; 31-机关的内设机构;
32-机关的下设机构; 33-街道乡镇; 34-街道乡镇的内设机构;
35-机关的二级内设机构。
6.变动类型:1-新增;2-变更;3-注销。
7.变动时间:新增单位填写设立登记时间;变更单位填写变更登记时间;注销单位填写注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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