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7号)和《关于开展“创响江苏”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的通知》(苏人社〔202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现将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3年“创响江苏”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常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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