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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完善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8-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8〕45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3-23 公开日期:2018-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调整有关事项
关于调整完善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完善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从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或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以及装饰、智能化、幕墙、风景园林、照明专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4.建设单位、科研院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招标投标事业;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没有经济犯罪史和被取消评委资格史。

(二)勘察设计(含规划)单位及审图机构人员申报条件

从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年龄在65周岁以下,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建筑、结构、岩土专业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且分别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他专业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三)建设单位、科研院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从事勘察设计行业的项目建设、教学研究或技术管理工作满10年、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1.具备上述条件的申报人请填写《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稿和电子文档于2018年4月10日前统一上报至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科研设计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审查通过的专家进行网上申报;

2.通过审查的专家访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登录“监管系统5.0”下的“评委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四、有关要求

1.人数要求

(1)勘察设计(含规划)单位申报人数要求原则上不低于以下人数要求:

 


类别

专业

勘察设计单位申报人数要求

勘察

岩土工程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城乡规划

城市规划

甲级院5人,乙级院3人

建筑工程

建筑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结构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给水排水

甲级院2人,乙级院1人

暖通空调

甲级院2人,乙级院1人

电气

甲级院2人,乙级院1人

市政工程

道路

甲级院5人,乙级院3人

桥梁

甲级院5人,乙级院3人

给水排水

甲级院5人,乙级院3人

专项工程

(仅申报主导专业)

装饰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智能化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幕墙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风景园林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照明

甲级院3人,乙级院2人

(2)审图机构申报人数要求原则上不低于以下人数要求:

类别

专业

审图机构申报人数要求

建筑工程

建筑

一类审图机构3人,二类审图机构2人

结构

一类审图机构3人,二类审图机构2人

给水排水

一类审图机构2人,二类审图机构1人

暖通空调

一类审图机构2人,二类审图机构1人

电气

一类审图机构2人,二类审图机构1人

(3)建设单位、科研院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实际情况申报对应专业。

2.评标专业的申报,原则上申报的1个类别,不超过2个,申报专业须与申报人所从事工作相一致。

3.凡年龄超过65周岁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对本人身体状况、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说明,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申报。

4.专家填写个人业绩的内容务必注明:本人完成的主要勘察设计项目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项目规模(大型、中型、小型)、获奖情况等。

5.已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过入库的专家也须重新办理申报。

附件: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申报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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