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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0-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0〕205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8-07 公开日期:2020-08-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对我市发出《关于常州市环境质量形势的预警函》,指出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齐家滨书记批示、陈金虎市长点评会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

二、检查内容

全市建筑工地(含轨道)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情况,主要指“六个百分百”(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要求的落实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机等)上牌登记情况。

三、检查分组与人员

第一组: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

组员:张海滨、徐一磊

第二组:武进区、新北区

组员:汤国忠  张树林

第三组:溧阳市、金坛区

组员:胡文延  赵  俊

第四组:轨道工程

组员:胡  峰、叶  军

四、检查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查,未上牌登记的一律驶离工地。各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牵头组织抽查,形成台账。各属地管理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同期开展检查工作。

2.8月10日起,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未报验的每次扣除企业信用分0.2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未报验,监理单位未及时正确处置的,对监理单位每次扣除企业信用分0.2分;对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不力的施工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抽查工作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直奔工地、直插施工现场,我局将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并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高质量整改,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附件: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存在的问题:

检查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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