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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龙锦路、星港路、中吴大道生态绿道(标志、划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1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7-20 公开日期:2015-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2015年龙锦路、星港路、中吴大道生态绿道(标志、划线)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龙锦路、星港路、中吴大道生态绿道(标志、划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115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2015年龙锦路、星港路、中吴大道生态绿道(标志、划线)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建〔2015〕1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2015年龙锦路、星港路、中吴大道生态绿道(标志、划线)工程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范围包括龙锦路(北塘河~竹林路)、星港路(龙江路~童子河)和中吴大道(龙江路~青洋路),道路全长14.5公里,其中:龙锦路(北塘河~竹林路)1.8公里,星港路(龙江路~童子河)2.5公里,中吴大道(龙江路~青洋路)10.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志及标牌设置,含信息标志、指示标志、规章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和教育标志等;步行专用道划线57200米;人行道修复7280平方米;完善配套设施等。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二、主要技术标准

    1、自行车道、慢行步行道分界线选用线宽为100毫米的白色实线。

    2、标识标牌按规划统一标准进行建设。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5万元,其他费用68万元,基本预备费2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2万元。

    四、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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