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9日至9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通过听取中心党组的综合情况汇报和相关专项汇报,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深入分中心进行调研等,全面掌握中心党组实际情况。在9月28日召开的巡察反馈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中心党组在落实上一轮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四个方面,存在15个突出问题。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的重要意义,并以对党无比忠诚、对住房公积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抓实抓细。
1. 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思想和行动上一致认同巡察反馈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的当天,中心党组就安排专人与巡察组对接,认真学习和把握巡察整改要求。9月29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巡察整改的主要工作内容、关键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中心认真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列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各部门每两周上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中心党组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检查整改台账,建立落实整改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进度。
2. 压实工作责任抓推进。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领导、整改落实负总责;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是分管范围内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是整改任务的主要责任人,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负主要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中心还明确将整改落实分成制定方案、集中整改、深化整改、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分步骤、有重点、高质量推进,切实细化和压实整改责任。
3. 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中心党组经过全面梳理、逐条过堂,细化为33个具体表现,形成了56项具体整改任务。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围绕具体问题,落实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在整改时限的确定上,明确巡察反馈后的3个月为集中整改阶段,要求各项整改任务原则上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中心党组始终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与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12月底,共计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向市学教办书面报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3次,以集中学、专题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27场特色活动、5场宣讲辅导、6场专题党课、2期专题读书班,系统学习“四史”。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得到市委第七指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组织成员单位到中心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同时,中心还组织全体党员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新闻发布直播,组织中层以上干部第一时间学习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常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和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围绕全市年度列立的13个专题,认真制定计划,按月汇编资料,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与上级要求保持同频共振;针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特点,在党组学习中增加有关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建设、人才招引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指导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做到“自选动作有特色”。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27次,集体研讨6场次,并且每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3次以上。三是加强理论成果转化。年内成立了4个工作专班、9个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理论成果,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常州实践》被《人民日报》旗下的《国家治理周刊》第12期刊用,中心在此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实践工作,确立了申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综合标准化国家试点”的目标;中心制定的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被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专门报道。
2. 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稳妥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新政。为进一步聚焦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的主责主业,自2021年10月18日起,推出实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新政。在新政发布前,中心主动向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报告新政调整情况,请示发布意见,同时,召开媒体通气会,加强新政宣传。新政发布后,市场反应稳定,未造成重大社会舆情。二是提升贷款额度测算的精细化水平。新政重点推出了“月均缴存余额*配贷系数”的贷款额度计算规则,以60个月作为计算基数,既解决了贷款申请职工断缴后重新计算缴存时间的问题,又能有效解决突击缴存、突击补缴等问题,引导职工多缴、长缴,使得贷款额度计算更科学,也使得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更趋于对等。三是突出支持住房保障优先。在新的贷款额度计算规则中,明确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是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4倍,同时,暂停商转公业务,优先保障尚未获得贷款的刚需购房群体。截至12月末,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2.32万户,其中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占86%。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党支部述职报告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应专项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担当;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部门重点工作,以处务会议的形式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并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建设舆情监测队伍。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宣传管理岗人员为舆情监测员,建立完善舆情监测队伍;制定舆情处置操作规程,明晰部门职责,规范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效率。三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梳理网站等对外发布平台的账户、密码等,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同时,主动与中吴网对接,加强“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双人管控,保证对外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完善对外发布信息的管理流程,保障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目前网站每月信息发布不少于12条,微信公众号每月更新不少于4次。
4. 关于“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设立“零号窗口”。在直属办事处和武进、金坛、溧阳三个分中心的服务大厅,设立“零号窗口”,建立“前台吹哨、后台集合、问题清零”的快速响应机制,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特殊疑难问题。“零号窗口”自10月8日设立以来,已帮助群众解决特殊疑难问题20多个。二是走深走实工作调研。制定出台《中心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领导班子调研走访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开展“四不两直”调研21次,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切实解决问题,年内形成班子成员高质量调研报告9个,并进行交流分享,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加大对入驻服务大厅的协作单位的服务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入驻中心服务大厅协作单位服务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服务巡查要求;各服务大厅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坚持对协作单位每周至少一次服务巡查;聘请第三方服务测评公司,每季度以暗访的形式开展一次行风测评,并及时反馈整改。在第四季度的暗访中,共反馈服务问题52个,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5. 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谋划抓发展思路。紧跟“数字政府”建设潮流,编制住房公积金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推动中心数字化转型升级;对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第二轮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召开2022年度工作研讨会,对“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进行再明确,对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合力。对年初确定的专班工作、课题研究进行交流展示,提高领导班子的合作力;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做到上会材料提前准备、会前班子成员充分沟通、会中针对问题详尽讨论、会后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且每次党组会议召开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监督、提前报告讨论议题。三是理顺部门职责。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形成4大类112项的业务清单,理清业务家底;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1375项操作权限进行摸排梳理,按照“最小化”原则,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重新赋权;修订E版《质量管理手册》,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岗位操作权限管理暂行规定》,以制度形式强化权限管理。
6.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及年度责任清单,查漏补缺,并通过日常督办、专项检查、进度汇报、成果检验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巡察整改、基层党建、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五位一体式”检查,逐级压实“第一责任”。二是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各部门3月份梳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逐一进行复查,并对3个分中心、计划财务处、内部审计处等关键部门的21名员工进行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再复核;根据派驻纪检组对分中心专项财务督查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创新落实监督责任。邀请市纪委监委专家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创新开展“清风窗”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点评会,“以案释法”,提高廉政教育的有效性;认真做好全市2021年度“网上民调”问题反馈,组织收看江苏政风热线,通过外部案例加强廉政监督。
7. 关于“党建工作还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重点对意识形态、资产管理、网络安全、业务发展等开展研究部署,实行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开展“党建+业务”全流程优化项目13个,征集新一批实践活动项目15个;溧阳分中心党支部“传承红精神、创新红载体、当好红引领”被纳入市级机关“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经验做法汇编,推动党建品牌建设走实走细。二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上报会议报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归档材料指引》,督促各党支部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强化党建基础建设。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课题研究,形成高质量报告,编印《党建工作月历》等5本《基础党务工作指南》,规范党建基础;机关专职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谈话,督促书记带头加强党务知识学习,选送党务干部参加中心综合素质提升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水平;召开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现场会,开展“小金锤”党建信息化平台培训,加强各党支部业务交流。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12月末,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要求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为压降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缩短贷款轮候周期,中心坚持“标本兼治”,切实解决问题,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安全。一方面从外部引入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年内重启并发放了公转商补息贷款10.68亿元,开展银行融资23亿元,两项合计约占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33%。另一方面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集中有限资金聚焦住房保障的主责主业。自2021年10月18日起,我市实施贷款提取新政,在贷款政策上,采取“月均缴存余额*配贷系数”的贷款额度计算规则,引导缴存职工多缴、长缴,暂停商转公,优先保障尚未获得贷款的刚需购房群体;在提取政策上,根据国家审计署有关要求,调整“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提取,按“属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提取规定执行。截至12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104%,较年初下降7个百分点,贷款轮候周期从贷款抵押办妥后3个月缩短为1个月,资金流动性得到有效缓解,但距离上一轮巡察要求个贷率降至100%以内还有差距,预计到2022年二季度,个贷率将降至要求范围内。
2. 关于“基金风险管理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已明确,具体落地还在推进中。积极参加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十四五”规划起草,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形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待2022年3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深度参与江南银行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课题,开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化顶层设计研究,形成方案报告,下一步将根据方案稳步推进实施;加强与招商银行等外部协作单位的沟通,研究资金运营分类机制的建立、风险等级的设置等,下一步将探索建立资金风险控制模型。二是提高资金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资金精算。实时监测银行账户资金余额,量化分析资金需求,按周进行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资金头寸管理;按月对资金流量进行分析,通过月度资金和业务运行分析会的形式,集中讨论,对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精准分析,合理施策;完成计划管理信息模块上线,依托信息化技术优势,实行资金的计划、调度、使用、执行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对资金的精细化测试,提高资金增值能力。对全年资金增值能力进行合理评估,并积极与受托银行进行沟通协调,确定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在银行融资上,以竞价方式压降融资成本,提高收益。到12月末,全年增值收益5.56亿元,同比增长11%。
3. 关于“扩面增效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增人扩面工作力度。完善扩面目标考核机制,定期开展扩面督查,实行目标动态化管理,督促扩面责任部门和外协单位落实扩面任务;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就业登记一件事”等平台建设,增加扩面抓手;研究修订受托银行考核,充分调动受托银行的人力和信息资源优势,提高扩面的有效性。截至12月末,全年新增缴存单位7275家,完成全年计划的121%,同比增长10%;新增缴存人数18.70万人,同比增长37%,其中,新增职工缴存17.67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4%,同比增长79%,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03万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扩面的基础工作,扩大制度覆盖面。二是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制作法制宣传PPT,拍摄执法案例视频,形成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资料;主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推送公开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信息,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接受“阳光监督”;与辖市(区)政府建立执法预警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列入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清偿序列,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通过与企业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85起,帮助389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1000余万元。下一步将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不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提升办结率。三是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站的标准化建设正在推进中。开展市区办事处职能转型升级,加强与当地辖区政府的对接,增强办事处扩面能力;探索以薛家镇住房公积金工作站为蓝本,加强工作站职能定位研究,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并完善工作站管理办法。
4. 关于“信息系统建设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建设。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为抓手,推动接入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经人民银行常州支行同意,实现征信查询前置,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与市大数据局合作,实现婚姻信息共享。截至目前,中心已与22家单位(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建设,助力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信息化顶层设计。编制完成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的现状分析报告、顶层规划报告、实施规划报告,明确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战略、构架、路径。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成果,统筹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及落地。
5. 关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有差距”。
一是改进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服务企业方面,按照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在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上实现住房公积金办理“一网”服务,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缴存人方面,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在全市1003个便民服务点就近办理业务;另一方面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完成“退休一件事”的准备工作,积极对接“就业一件事”,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成。二是落实江苏政务服务网可网办标准事项要求。按照线上业务应上尽上要求,对线上业务进行整合,填报江苏政务服务网有关对接材料,编制业务需求文档。下一步将进行相关功能开发,预计2022年一季度末完成。三是积极提升12329服务热线咨询服务。在支付宝平台开通服务渠道,实现“7*24”全天候智能咨询服务;在直属办事处服务大厅添置智能客服机器人“小金”,提供智能化、人性化咨询和引导服务;积极对接市政管办,做好12329和12345“双号并行”的准备工作,下一步中心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推进“双号并行”。
6. 关于“内控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已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宿舍(干部人才周转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预算编审、费用支出报销等操作规程。下一步中心还将修订完善网络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等,健全内部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刚性。召开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传导压力,动员部署中心内控建设工作;在管理制度和业务政策实施前,加强文件解读和业务培训,先后开展内部培训16场、671人次,提升对管理制度和业务政策的认知度和执行力。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政策的培训学习。三是加强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配合市审计局完成对原党组书记、主任陈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开展ISO9001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检查,启用电子稽查工具,对中心业务、财务相关风险点和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先后开展增值收益情况、全年计划完成情况、三公经费、受托银行手续费等日常稽核项目,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四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完善中心信息系统相关管理模块,依托信息化技术,加强对资产登记、调拨、流转、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主动向市财政局汇报中心部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拟委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心部分办公用房的管理运营,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具体步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扎牢“权力笼子”。下一步,两项管理办法将待党组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实施。二是加快推进财务内控系统的建设,将报销、预算、合同等流程嵌入内控系统,用技术手段强化流程的监控管理。目前内控系统试运行平稳,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三是按照巡察要求,已停止不合规交通补贴和伙食补助的发放。
8.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机制。编制完成中心“十四五”干部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干部人才管理能力提升班,完成三批11名年轻员工的一线窗口临柜操作锻炼,新提拔3名中层副职,下一步将重点针对中层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和行业交流,强化后备干部管理。二是招引专业人才。聘任首席信息主管(CIO)一名,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年内招引2名硕士学历的信息类专业人才,其中1名还拥有信息类高级职称。三是关心派遣员工成长。推出“服务委屈奖”专项奖励,激励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召开派遣员工座谈会7场,及时了解掌握派遣员工的实际需求;修订《社会化用工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引导,规范派遣员工管理。下一步将按照《社会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有序落实实施。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中心党组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效果。中心党组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通过锲而不舍抓整改,驰而不息抓落实,才能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党组总揽全局能力增强。要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机制,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系统化,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学习成效。要发挥好中心组学习的带动示范作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在全中心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自觉把住房公积金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服务全市“532”发展战略、打造“常有安居”品牌贡献力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继续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上下功夫,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强化牵头领导、牵头部门的主责意识和参与部门主动配合的协作意识,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并要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强有力的刚性制度约束,形成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仍在继续整改的任务,要及时督促牵头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进度要求,持续推进。在整改推进中,既要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和风险防控意识,还要依托信息化技术优势,以“人防+机控”的形式,加快推进整改落地成效。
三是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推进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党的建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加强党建与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创新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端正选人用人导向,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队伍。
四是进一步抓好以改促用,推进整改成果惠民生促发展。努力把落实巡察整改转化为谋发展、抓落实的有效举措和强大动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发展、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和政策受益面,努力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推动在住房领域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常州方案”;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优势,加大对住房消费和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化顶层设计,努力将数字化转型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进一步整合住建部小程序、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和我市“智慧公积金”线上各渠道资源,进一步提升“不见面”服务效能和服务体验;持续改进作风,完善“综合受理、一窗办结”的服务模式,坚持首问负责制,不断提高服务品质,为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而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588712;邮政信箱: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电子邮箱:jsczgjj@163.com。
中共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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