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7〕477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溧阳市国土资源局施敏已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土地),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17年12月1日起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