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各项工作落实,现将《2013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2日
2013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体系建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规范考试考核程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持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体系,不断推进考培分离
(一)完善我市各考点布点建设工作。全市考试考核机构分为市级考试考核中心和地区考试点两个层面。在2012年已经完成市级考试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关于成立常州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中心及考点的通知》(常安监〔2012〕105号)要求,开展5个区级考点布点及建设工作,并争取全部通过省局验收。
(二)发挥市级考试中心考核作用。建立健全考试中心和考点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制定考官考场巡回检查制度,监督落实各区级考点考核情况。提高考试考核工作信息化水平,在特种作业人员计算机考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市理论考试全面无纸化和实操考核模块化。
(三)推动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在做好我市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等级申报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推动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发展。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社团组织在设施、场地、人才等方面优势,更新设备,加大投入,积极成立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作为全市安全培训体系的重要补充,提高企业内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按照国家总局“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要求,推动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二、夯实安全生产培训基础,不断提高我市安全培训质量
(一)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落实持证上岗规定,优化专业和年龄结构,有计划地组织和培养“双师型教师”,建立一支数量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市局将进一步扩充完善“师资库”,吸纳重点行业、标准化达标企业中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并成立“安全生产培训讲师团”,实现资源共享。
(二)巩固教材课件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提高省统编教材使用率,省编教材使用率要达85%以上,严禁使用不合格教材,不得随意删减授课内容;要编纂以身边案例为主、实用性强的辅助教材;要鼓励设计更多适用的多媒体课件,制作标准化通用课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规范内容,并积极参与省局优秀安全培训课件评比活动。
(三)加强创新教学形式。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师资开展教学观摩和交流研讨,取长补短,促进安全培训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同时积极开展培训教学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针对危化类特种作业工种,要通过使用模拟设备、企业实地培训、租用大中院校实验室等方式,提高培训实效。
三、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培训规划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贯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要加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途径,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送培上门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决定》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建立政府投入的安全培训保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培训投入,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保障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二)对照规划,保证安全生产培训任务时序进度。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对照规划具体内容,检验五年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加快重点工作实施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013年是我市实施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也是攻坚克难的关键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最后阶段培训任务,同时要注重阶段性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为我市下一段安全生产培训再上台阶提供坚实基础。
(三)加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执法监察力度,按照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求,把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查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不持证上岗、没有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以及培训质量不高等行为。安全生产培训检查要与各类专项整治、企业“三同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相结合,坚持查安全必查安全培训、查事故必查安全培训,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四、突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安全培训整体覆盖率
(一)抓好高危行业法定培训工作。一是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确保我市高危行业企业持证上岗率达100%。二是逐步推进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冶金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力度。三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及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要求,开展职业健康培训,确保我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行业企业100%领证。
(二)抓好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培训。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班前安全培训、监督员工按规程作业方面重要作用,使班组岗位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二是持续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要继续以农民工安全培训“春风教育”和“五进入”活动为载体,会同工会、人社、建设、交通、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万人行动”,全年培训量不少于10万人。三是积极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员工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率。
(三)抓好各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培训,要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培训要突出安全管理知识和重点监管行业安全技术知识,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实践能力的考核,提高监管能力。三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要根据委托执法的需要,加强乡镇安监人员执法能力建设。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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