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8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工作方案》(司办〔20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园区、进企业,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我市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园区需求。在全面排摸了解我市园区和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围绕支持企业经济发展,针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痛点”“ 堵点”“ 难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供“专属+专业”的法律服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2.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园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调动、引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3.灵活进驻方式。根据园区级别、规模和特点,充分考虑本地区法律服务资源情况,将公共法律服务与网格化机制有机结合,选择适合进驻园区的服务方式,打造简约高效、精准便民的服务模式。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体制机制创新,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努力在进驻服务模式、提供服务内容、研发推广服务产品、办事服务能力等方面,构建智能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升智慧法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6月底,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挂牌入驻全覆盖,并达到省贯标要求,设立的法律服务团有序运转,作用有效发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位列全省前列。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进驻对象
精准排摸园区数量和法律服务需求情况,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其他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园区、保税港区以及市级各类园区可结合实际,建立法律服务团,提供针对性专业法律服务。
(二)确定进驻模式
1.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开区司法局要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尽快选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司法行政全业务进驻中心的要求,根据园区法律服务需求和特点,统筹配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力量,尽快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各辖市、区已设立的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园区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百千万”专项法律服务、“百企百天 免费法律顾问”护航公益行动等活动,建立法律风险数据库、排查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援助、帮助代理诉讼仲裁等。
2.建立法律服务产业园。天宁区、钟楼区创业园区、工业园区集聚较多,借鉴我市首家钟楼法律服务产业园模式,鼓励并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特色、社会认可度高并自愿到园区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入驻或开设分支机构,推动律师所集约化、规模化运作。加强与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机构对接,适时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工作站点,力争在城区率先形成法律服务业聚集效应。加强属地管理、协调指导和需求调研,探索建立服务产品研创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法律风险防控中心、法治宣传教培中心等,为企业复工复产、权益保护、有序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3.组建法律服务团。各辖市、区司法局牵头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根据本地园区数量、规模和产业特点,选聘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公证员建立园区法律服务团,与园区开展结对服务。通过“坐堂服务”、“主动服务”、“全科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园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宣传培训、风险防控、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办理由公共中心受理指派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提供高效服务
在积极为园区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司法行政服务指引的同时,重点开展好以下法律服务:
1.为园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园区管委会要求,参与园区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为招商引资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在园区项目规划、土地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房屋拆迁等方面提出法律建议,协助园区开展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提升园区法治化水平。
2.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围绕企业设立、发展、成长、成熟、破产等不同阶段,在法人治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涉外服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研发法律服务产品。协助企业做好设立阶段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运营时期各类合同文本的订立履行、破产阶段的兼并重组、资产剥离等法律服务。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复工复产、融资投资难等问题,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意识,规范劳动用工合同行为,积极协助企业运用信贷、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渠道,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创新要素集中企业多,要积极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涉企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完善知识产权权利创造、管理、实施、转让、许可、交易等环节的保护机制。发挥公证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独特作用,及时办理保全证据、转让、保密、竞业禁止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公证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提供证据支持。
4.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园区企业对外贸易投资广泛,要充分发挥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作用,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政策的研究,为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商业零售、光能电子等企业走出去提供定制服务。积极做好涉外公证指引和办理服务,为企业赴境外融资、跨境贸易等办理公司章程、委托授权、声明、担保等涉外公证事项。
5.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持续深入开展“法润常州 春风行动”“法企同行” “百千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和“百企百天•免费法律顾问”护航公益行动,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力量,深入园区为企业提供法人治理结构、民商事合同、劳动雇佣关系等领域方面的法律建议,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提供法律风险评估,研究防控举措。
6.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设“法治进园区大讲堂”、举办专题讲座、企业沙龙、以案释法等形式,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在普法与依法治理中的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收集典型案例、素材,编制以案释法汇编,创作动漫、微电影等,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积极向园区企业和员工推介12348热线、常州司法行政掌上12348 、公证云、智慧仲裁、“法润民生” 微信群等线上服务平台,方便企业职工“不见面”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4月底前,市局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各辖市、区结合实际,与园区开展对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进驻的时间,确定进驻模式及功能定位。
2.分类实施,全面推进。6月底前,经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各辖市、区(含国家级、省级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符合省厅贯标要求。8月底前,各辖市、区园区法律服务产业园挂牌入驻,法律服务团组建并有序运转。市局根据各地计划安排分批检查指导。
3.完善机制,有效运行。10月底前,建立健全园区各类服务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市局对各辖市、区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查摆问题,补齐短板,提升实效。
4. 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市局对各地进园区工作进行即时跟踪督导,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完成全市进园区工作。确保11月底前,我市各地进驻园区工作有实效,接受省厅检查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是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项工作纳入省、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各辖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责任担当,专题研究部署,做好组织发动,确保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2.全面统筹协调。各辖市、区司法局要强化整体谋划和周密布置,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推进措施,要主动与园区、商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牵头搭台、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服务,通过“挂牌+服务”,确保法律服务进园区取得实效。
3.强化分类指导。各辖市、区司法局要按照园区级别、类型、规模和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模式进驻。在做好公益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提供市场定制服务,满足企业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求。要加强对进驻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收集进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指导建议。
4.加大宣传力度。公共法律服进园区是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公益性活动,各地要注重总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收集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附件: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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