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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14-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办[2014]5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4-03-25 公开日期:2014-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4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事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体系,理顺各级工作机构关系,强化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援助站点规范化建设,增强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司办[2014]5号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14年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司法局
  2014年3月25日


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事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体系,理顺各级工作机构关系,强化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援助站点规范化建设,增强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完善法律援助协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规定,注重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探索建立公检法司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配合、协作与衔接,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切实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案件受理工作机制,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提供优质服务;深化“法律援助进社区(村)”活动,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从社区受理到中心审批的快捷模式,构建“半小时农村法律援助服务圈”;积极推动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确有需要的当事人及时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规范化管理工作细则,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
  (三)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完善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在窗口硬件建设基本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各项服务规范的软件建设;从方便群众角度出发,按照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率,充分展示法律援助热情、文明、规范、专业的服务形象;优化“12348”平台运行机制,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工作,完善窗口周末值班、备勤制度、咨询信息省网平台日常督查制度,注重收集社情民意,提高阶段性情况分析能力。
  (四)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契机,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积极推动各级财政加大投入,重点保障案件办理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所需的经费,建立健全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购买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在同级财政最低保障的基础上,推行实报实销制度。要强化资金监管,在案件卷宗归档后及时发放案件补贴。
  二、建立案件质量管控体系
  (一)建立案件质量监管常态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常州实际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内容,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案件检查、回访当事人、出庭旁听、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努力为受援人提供规范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探索人才专业特长分类管理,改进案件指派方式,综合案件性质和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合适承办人,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筹建法律援助专家评估委员会,采取“同行评估”的办法,探讨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援助案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评选、推荐省、市优秀法律援助案例、省级基金会资助案件,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
  (三)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纪实性季度通报,通报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每季度情况通报内容主要包含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检查情况、案件“全程跟踪、旁听庭审、电话回访、质量评估”情况、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运行情况、“12348”电话咨询情况、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录入情况、新闻和舆情分析等材料报送等情况。
  三、开展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一)创新法律援助宣传途径。把握好现代信息的传播规律,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电影、动漫等新兴媒体,拓展法律援助宣传渠道,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开展好“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法律援助环市行”等专项活动,针对目标群体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注重培养优秀典型,加大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及其办理的经典案例、优秀案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服务环境。
  (二)强化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要加大对法律援助从业人员(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分级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实现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培训教育100%全覆盖。要有计划地对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代办点、村居联络点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探索与公、检、法相关部门联合培训相关工作人员,重点突出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案件办理特点、与弱势群体沟通技巧和心理知识等内容的培训。
  (三)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要学习了解国内外法律援助工作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掌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方向和特点,注重与政府横向部门及高校的合作探讨,就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等热点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争取多出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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