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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09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16〕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4-28 公开日期:2016-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成立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教发〔2016〕5号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编办,各辖市(区)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精神,为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海军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丁伟明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蒋亚农  市编办副主任
      谭志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沫芝  市人社局副局长
      许伟树  市人社局副局长
      纪  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一  市委组织部人才一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纪忠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考核,先进的表彰奖励,经费的使用管理,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等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中的重大事项。
  2.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将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优秀教育团队和教育人才的评选表彰。
  3.市编办。研究制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编制相关政策,对引进的省级以上高层次教育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4.市财政局。负责“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的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市人社局。研究制定高层次教育人才的流动、晋升、工资薪酬待遇等相关政策,参与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做好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团队和教育人才的推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优秀教育项目团队和教育人才的评选表彰。
  6.市教育局。负责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的具体推进与落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团队和教育人才的推荐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管理和使用“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资金”,开展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的绩效考核评价,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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