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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机场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龙江路立交西-叶汤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5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03-15 公开日期:2017-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机场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龙江路立交西-叶汤公路)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机场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龙江路立交西-叶汤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机场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龙江路立交西-叶汤公路)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7〕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机场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龙江路立交西-叶汤公路)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及相应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地面道路西起叶汤公路,东至龙江路立交,全长820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80米。

2、桥梁工程。沿地面道路新建高架主线桥梁,长7800米,宽25-30米;凤凰河桥拼宽(16×12米)、新建德胜河桥(480×60米)。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93968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0-48-01-30870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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