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整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3-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3〕24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3-10-17 公开日期:2013-10-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省局佘义和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整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全市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深化“绩效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现将《全市工商系统“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整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常州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整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工商〔2013〕24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省局佘义和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整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全市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深化“绩效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现将《全市工商系统“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整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全市工商系统“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项整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局佘义和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整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全市工商系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深化“绩效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一次干部队伍作风整训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作风整训活动,重点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淡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淡薄、形象意识和规范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公共管理理念,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心和执行力,进一步促进依法积极有效履职尽责,促使全系统各级工商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一线工作同志,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深化人人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认识。

    二、整训步骤

    整训活动从10月17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

    各县(区)局、基层工商分局(所)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将省局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一次“焦点访谈”节目反映徐州丰县工商部门“证难办、脸难看”问题的报道,了解和剖析节目报道中反映的问题,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全体劳务派遣人员,人人参与,不漏一人,确保全员知晓作风整训工作纪律要求。

    (二)专题讨论

    以基层工商分局(所),市、县(区)局机关处、科室为单位开展一次全员讨论,以此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和整改履职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提高对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思想认识。

    (三)查摆问题

    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市、县(区)局机关处、科室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用至少两个半天的时间集中对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工作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要认真排查工作职责分工、制度规范、流程管理、流转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要认真排查干部队伍在对待群众的感情和态度方面,在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服务制度方面,在业务能力素质方面,在办事效率和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三要认真排查信访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四要认真排查舆情应对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剖析问题

    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市、县(区)局机关处、科室对存在问题进行一次深入剖析,多从系统内外多个角度剖析原因,力争把问题找深、找透,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力求真正触及实质、触及灵魂。

    (五)整改规范

    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市、县(区)局机关处、科室抓紧制定和落实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一要加强业务流程梳理检查,找准制度设计上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尽快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方便群众办事。涉及内部流转事项,要加强内部沟通和衔接,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二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好有关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要细化完善群众信访的受理、交办、处置、反馈等工作流程,对群众的每一件投诉举报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四要密切关注来自群众信访和各类媒体等渠道的相关信息,加强信息的搜集、处理、研判、处置、反馈等工作,增强舆情应对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五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变通、不留死角。六要狠抓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从平时入手,从小处着手,对干部的行为习惯进行严格督查指导,让言行规范逐步成为干部的自觉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安排和落实排查整改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围绕排查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步骤、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活动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市局人教处和监察室。整个排查整改工作原则上到11月15日结束。排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形成书面报告,县(区)局书面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局人教处和监察室,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局党组负责把关县(区)局和本局各处室的书面报告并上报省局,县(区)局党组(总支)负责把关基层工商分局(所)和本局各科室的书面报告。市局监察室负责对全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切实强化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在作风建设中,各级领导不仅要亲自抓,而且要带头做,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努力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和模范行为去带队伍、抓作风。对队伍中出现的不良现象,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而要立足于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决不能宽容小恶、放纵小错。对违反纪律制度的人和事,要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段、以铁的纪律,严肃认真处理,坚决维护纪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大力营造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氛围。根据中央要求,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第二批单位不能作壁上观,全系统要以排查整改为契机,在思想上筑牢群众路线基础,迅速营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变化和好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