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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10253/2018-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01-29 公开日期:2018-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处,联系电话:0519-85588010。

一、概 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截止2017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们起草并出台了《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常政务办〔2016〕19号),重新制定和确立政务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是坚持和完善公文类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类信息拟文稿,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的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三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按规定程序处理,建有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机制,对申请均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途径。一是注重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继续推进审批事项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审批办理情况和结果的公示工作。四是加强网站建设,2017年,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我办对网站栏目进行了更新,调整和细化了专题专栏,更加便于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我办主动公开信息20条;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现代快报》等新闻媒体上制作、发布信息10条,通过常州电视台制作宣传片1部;在本级网站上传、公开政务信息112条,通过“三合一”平台答复和转发的咨询件共610条;通过我办门户网站发布窗口审批结果信息共1491751条;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咨询投诉95974件;通过电话咨询回复达60000条;通过各种平台推广宣传政务工作的各类手册共计3600册。积极有效地反映了我办的政务活动和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综合处负责市政务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形成统一受理、归口办理、专业审核、统一答复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17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3例,并按时办结,市民评价满意。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我办2017年度受理政协提案6件。我办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了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结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但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尚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贯彻市政府在新的一年中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等基础性工作,加大信息挖掘力度,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2、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做到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便于公众查阅。

3、顺应“互联网+”的要求,尽可能多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实现不同版本的精准推送,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培训对象覆盖到各个业务处室。

5、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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