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省纪委《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12〕18号)和省局《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苏工商监〔2012〕5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春节长假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于2013年2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局监察室邮箱。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7日
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各直属单位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精神,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安排宴请、不增加基层负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发放到位;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搜集、研判和应对处置,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切实本着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从严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督促检查,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重要案件,要及时上报。各地各部门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请于2月底前报省纪委党风室。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 苏 省 监 察 厅 2012年12月27日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2013年
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013年元旦、春节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12〕18号)予以转发。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对照检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
2013年2月20日前,各单位将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报省局监察室。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