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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6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04-14 公开日期:2017-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优化新运河两岸生态环境,促进南北两岸空间融合,塑造新运河沿线复合滨水景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新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新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7〕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新运河两岸生态环境,促进南北两岸空间融合,塑造新运河沿线复合滨水景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新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新运河钟楼、武进、天宁区段北岸、天宁区雕庄南岸,沿新运河慢行,途经钟楼大桥、湖滨大桥、新龙大桥、武进大桥、花园街大桥、龙城大桥、阳湖大桥、青洋大桥,全长约11.8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绿化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河滨东路,全长5521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其中:河滨东路(南运河西~湖滨北路)段,西起南运河西侧,东至湖滨北路,全长451米;河滨东路(长江路~兰陵北路)段,西起长江路,东至兰陵北路,全长1468米;河滨东路(花园街东~和平中路)段,西起花园街东,东至和平中路,全长476米;河滨东路(龙游路~丽华南路)段,西起龙游路,东至丽华南路,道路全长1333米;河滨东路(采菱支路东~凤凰路)段,西起采菱支路东,东至凤凰路,全长802米;河滨东路(青洋中路~小墩路)段,西起青洋中路,东至小墩路,全长991米。

2、桥梁工程。河滨东路沿线跨越南运河、西大通河、童家浜、龙游河、二十一米河、采菱港、万都港池桥、雕庄河、大通河桥处共新建桥梁17座。其中,车行桥8座,人行桥9座。

3、绿化工程。在新运河北岸和雕庄南岸,建设绿地总面积34.7公顷,其中:改造绿地13.6公顷,新建绿地21.1公顷。同步实施土方、栏杆、园林、建筑、安装、亮化等工程。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59794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0-77-01-31410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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