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商标战略实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自主品牌,促进经济转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68号)文件规定,现将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2016年度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市企业。
2.2016年度被江苏省工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本市企业。
3.2016年度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本市单位。
4.2016年度注册“集体商标”的本市单位。
二、企业(单位)申报条件
1.在常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含经开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和社会团体。
2.信用状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企业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规范,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主营业务开票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
5.上缴税收比上年增长5%以上。
三、奖励政策和标准
1.企业每新认定一件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企业每新认定一件江苏省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3万元;
3.相关单位每新注册一件“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3万元;
4.相关单位每新注册一件“集体商标”,一次性奖励2万元;
5.同一企业当年同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江苏省著名商标,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6.金坛、溧阳、武进所属企业(单位)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兑现50%,其余50%由辖市、区配套兑现。经开区企业(单位)的奖励兑现由经开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申报材料
1.2016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复印件或社团单位注册证明;
4.2016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材料(文件或证书);
5.企业提供的经由税务部门鉴证的2016年度和上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及纳税情况证明。
五、申报时间和要求
1.采用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各相关单位应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申报。
2.纸质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装订线在左侧,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登录“常州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详见“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附件4)。
六、审核流程
1.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进行初审,有关材料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经市(区)初审通过的项目编制项目汇总表(附件3),由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部门在申报单位出具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2)上签字盖章后联合行文上报。项目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含电子文档)分别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各一份;项目具体申报材料一份由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会审后确定拟奖励企业(单位)。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进行,市(区)工商、财政部门同步进行网上审核。
2.根据审核结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对拟奖励企业(单位)进行公示。
3.根据公示结果,下达资金文件并办理资金下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 林育俊,电话:81980079;常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李敏敏,电话:85681839。
附件:1.2016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申报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3.2016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4.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2016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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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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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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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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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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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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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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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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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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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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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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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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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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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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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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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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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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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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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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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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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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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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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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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申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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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申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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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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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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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奖励要求,据实填写。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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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奖励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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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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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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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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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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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奖励资金初步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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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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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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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所在地辖区财政部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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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奖励资金初步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奖励资金获批后将按照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单位承诺的专项资金用途、依据项目单位的申请拨付相关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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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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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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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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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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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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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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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度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按奖励申报项目名称分类统计。
附件4:
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1.登陆“常州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qyfz.czfb.gov.cn/zfzcxmgl/employee_toIndexJsp.do);
(1)企业用户,通过首页的“企业用户登录”入口登录管理系统;
(2)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初始密码为6个1;
(3)点击登录后,系统中已经存在历史数据的企业用户,可以进入系统(请及时修改密码);若点击登录后提示“无此用户”,则需要先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下载并参考首页左下方的“操作说明”);
2.阅读申报指南及相关政策文件,下载相关资料;
3.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注意申报时限);
4.确认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点击“送审”按钮送审资金申报信息;
5.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项目审核;
6.对确定的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7.公示结束后,市财政部门和市工商部门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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