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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1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1-19 公开日期:2020-01-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实施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城管〔2020〕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缓解城市垃圾处置压力,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实施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武进区雪堰镇浒庄村夹山南麓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现填埋库区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垃圾堆体与夹山山体形成的“V”字型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库容75万立方米,设计标高60米,设计库容使用年限两年。包括库区构建、水平防渗、地下水导排、雨水收集与导排、渗滤液收集与导排等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征收,库区土方工程,填埋区防渗工程,封场和库区隔离层工程,堆体填埋气、渗沥液收集与导排工程,作业道路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9955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12-78-01-30249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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