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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十件实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17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3-08 公开日期:2021-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十件实事》的通知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十件实事》的通知
常司发〔2021〕17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常州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十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序进度,细化措施举措,确保十件实事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常州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十件实事


    1. 普法润民。为全市1007个村(社区)培育轮训5000名法律明白人,提供12期法治宣传挂图、500场法治文化进村居活动、200场以案释法普法讲座、2万册法治书籍。组织“花季有约德法相伴”法治游园普法活动30场次。举办第二届法治文化节,组织重点中小学、中高职院校观看普法电影《冬雪暖阳》,制作播映宪法民法典微视频、法治歌曲、小品150部(首)。实施民法典解读工程,发布优秀以案释法案例300个,制定推广公民全生命周期普法清单。新建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民法典公园、环保法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作用,依托商会行会摸清企业法律需求,开展5000场次“法治体检”,破解企业法律服务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强疫情防控、老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法治宣传。

    2. 公证惠民。优化配置公证服务资源,深化“助残”“敬老”等公益服务,落实减免收费措施和服务承诺,兜底困难群众公证服务需求。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服务态度、效率、收费等堵点痛点,继续开展“如我在办”公证办证体验活动,研究出台服务升级措施,编制公证业务一本通,深化公证服务的宣传和指引。积极探索网上公证、视频公证、上门公证等服务方式,推行公证延伸办联动机制,涉及继承的公证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企业和群众可在完成公证后现场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人员通过联网系统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缴纳税费,无须再到登记窗口办理。

    3. 立法利民。坚持地方立法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增进民生保障,补齐制度短板。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的相关立法工作,完成政府规章《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推动开展《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常州市工业遗存保护办法》等规章项目调研。广泛征集立法民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立法民意征集区、立法联系点功能,为民众参与立法提供畅通路径,力争使每部法规规章都凝聚群众智慧,反映民情民意。

    4. 仲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仲裁收费减免规定,规范减免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推广落实仲裁制度,全年仲裁案件办理数提升5%,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行仲裁裁决充分说理制度,加强仲裁投诉、信访工作,真诚接受各类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让当事人和群众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推行智慧仲裁,推出仲裁员服务平台2.0版本,提升仲裁便捷性。扩大物业纠纷调解的深度广度,对工作中业主反应的共性问题,打通意见输送渠道,会同主管部门促进物业公司整改落实。

    5. 复议安民。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渠道更通畅,及时公示申请渠道,建立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中心,依托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联系点;行政复议办案更公正,简易案件快捷办,复杂案件公开办,采用听证、现场调查、专家论证、复议委员会案审等方式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行政复议监督更有力,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层级监督功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6. 法援泽民。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数稳定在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十以上,争取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对追索劳动报酬事项,免于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难人群。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实行惠民举措,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7. 鉴定帮民。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抓好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落实法医临床委员会业务评议机制,开展法医临床案卷评查,提升出庭质证的能力和水平。组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重点整治司法鉴定黄牛现象、超期鉴定情况、程序违规问题,做好投诉查处工作,提高行业公信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8. 律师助民。深化法企对接,开展法企同行、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开设民营企业法治大讲堂,研发法律服务产品,组织实地走访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积极主动介入企业破产业务。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参与我市重点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安全保护平台建设。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规范和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律师进网格”“三师共建”工作。发挥“存初”婚姻家庭、阳光公益、彩虹桥、常青藤等律师公益社会组织作用,发展设立更多的公益组织和队伍,深化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纠纷调解、爱心帮扶等志愿活动。

    9. 调解和民。聚焦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涉及的热点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调处化解。指导500人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规范化调解组织,继续推动重点行业、市场、商会建立调解组织,在中以、中德等产业园区推动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选聘优秀人民调解员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调解矛盾纠纷。联合法院、发改、工商等部门,组建商事纠纷调解专家团,建立商事疑难复杂纠纷共商共调配合机制。优化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鼓励律师、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参与商事领域专业调解,畅通和简化商事纠纷流转环节,减少企业讼累,建立便民高效、响应及时的商事纠纷非诉讼服务闭环,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

    10. 执法为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第一批清单,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梳理出台一批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相关领域和权力事项清单梳理。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关系民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相关措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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