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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21-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21〕25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21-09-27 公开日期:2021-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结合市综合考核有关规定和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体育局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7〕207号),结合市综合考核有关规定和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和“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二手”的常州精神,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综合考评体系,把体育系统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重心聚焦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来,聚焦到实现体育系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各项重点任务上来,为常州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贡献体育的力量。

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目标导向、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奖惩分明的工作原则,由市体育局对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综合管理、创新创优等方面的绩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三、考核内容

(一)完善综合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性指标、扣分指标两大类

1.考核性指标。考核性指标主要包括职能目标、共性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

职能目标即履行“三定”职责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主要根据单位职能和承担局年度重点任务情况、结合体育公益性的要求而设定。

共性目标即综合管理目标,重点突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等内容。

创新创优目标是指在推动职能转变、完善管理体系、优化运行机制、加强科研和课题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突破和实际成效。

2.扣分指标。扣分指标主要包括扣分项目以及否决性指标。主要指收到群众投诉被查实的,普通职工因违法违纪被查实立案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处理、因工作不力引发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等情形。

(二)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按照“注重导向、突出重点、切合实际”和“可衡量、可检测、可比较”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设定若干一级指标及相应的二级指标,必要时可以分解设定三级指标;具体内容根据体育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单位“三定”规定的职责,以及本单位设定的目标任务编制;权重分值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工作重心、难易程度和责任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立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确定考核指标

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要求,由事业单位对当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上报体育局,审定确认后正式下达。

(二)开展日常监管

市体育局通过重点工作督查、风险点排查、监管点控制、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日常监管和平时考核,督查监管和平时考核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实施综合考核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实绩考核和社会评议等相结合的原则,对照考核指标,通过查阅资料、实绩考核、现场核验、述职评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工作。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一般于每年底或次年初开展。

(四)评定考核等次

根据《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评定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在开展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一般设优秀、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和先进的比例一般分别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30%和20%,总比例不超过50%。

事业单位有未能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处理、发生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先进等次。

(五)强化结果运用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对优秀、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作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的重要参考。

体育局及时将考核情况向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进行反馈,肯定取得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对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五、组织领导

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纳入市体育局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成立由人事教育处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和相关业务处室共同组成的局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考评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件: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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