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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0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93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3-04-18 公开日期:2013-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93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现将《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

    

       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职称办《201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和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服务这个中心环节,以服务企业为重点,以强化综合管理为导向,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指导,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契机,完善政策措施,创新评价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一、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

    (一)职称政策倾斜企业。制定实施《常州市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试点办法》,在我市企业机械和电子信息工程领域进行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探索制定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紧缺人才奖励政策,对符合我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在我市企业工作并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坚持能力业绩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和激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已实行产业化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中级职称评审中职称计算机和论文论著不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于进一步激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情况大调研”,摸清存量人员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充分激发现有存量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

    (二)职称评审关注企业。进一步服务我市建筑和交通业企业的发展,对长期在施工一线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理论培训和职称评审工作,适度解决企业在资质申报和年检过程中对职称需求的压力。开展重点企业职称专场评审会,对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企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情况开展专场评审会,集中进行评审,切实解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需求。

    (三)职称服务走进企业。进一步转变职称工作理念,加大职称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走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规模企业、重点企业和外资企业,全年举办8场职称知识专题辅导培训班。加大与协会、学会、商会的合作,密切联系企业,做到政策进企业,服务零距离,切实消除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工作的神秘感和畏惧感,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

    (四)职称申报方便企业。成立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常州市冶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使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和冶金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近申报职称。加大对各职称业务受理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大对业务受理点的考核,建立淘汰制度,尝试在我市规模企业中建立业务受理点,探索更有效便捷的职称申报途径。

    二、完善职称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五)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认真执行省、市职称工作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称工作。按照省职称办的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开展地方职称评审。对建设或交通系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参加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职称评审取得的工程师资格,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依据。对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有关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应根据该职(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择优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停止办理执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比照认定手续。

    (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调研,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深化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对职称晋升人员采取按比例推荐申报、强化多元化评价、提高评审标准等措施,积极稳妥做好职称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配合省人社厅做好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今年起,对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5年以上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的人员,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七)着力提升评审质量。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加强评审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评委会委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评委会。按照科学化评价要求,在评审过程中采取专业理论测试、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法,不断丰富评价手段,增强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各中级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应于4月底前向市职称办报送评审活动时间安排,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数2.31万人,职称申报人数达1.6万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数增幅20%以上。

    (八)强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行程序,健全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和巡视,加强对报名资格的审核,会同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各系列资格考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三、强化知识更新工作,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目标。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对下达我市全年知识更新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保完成知识更新人数8万人的省级目标。市人社部门、各主管部门及辖市区人社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进一步组织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积极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省级高级研修班,并依托我市高校和培训机构积极举办高层次培训活动。

    (十)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建设。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考核管理办法》,做好继续教育学时(学分)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考核之间的有效挂钩,强化继续教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全市继续教育事业发展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全市继续教育实施情况和网络建设的进展情况,修订完善我市继续教育相关政策。

    (十一)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建设。继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建设,扩大网络功能,丰富网上学习资源,每年增加或更新公共科目2-3门。充分发挥机械、电子、石油化工等继续教育基地的专业优势,开发专业网络课件,对没有主管部门管理的专业系列,专业科目学时逐步采取网上学习和单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十二)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管理和考核,逐步建立淘汰制度,逐步吸纳民办培训机构加入到基地建设中来。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并做好相关协调和推荐工作。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基础建设

    (十三)加大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及时研究和解决职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握职称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增强职称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职称工作业务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程序规则、工作安排等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职称工作健康发展。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职称制度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基础建设。建立新增专业技术人员数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人数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调研,探索建立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逐步改变传统职称受理方式。

    (十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省、市和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廉洁从政。妥善处理职称信访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弘扬务实精神,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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