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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雨润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2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3-19 公开日期:2015-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雨润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区建设局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雨润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雨润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发改〔201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雨润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区建设局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茶花路以东、梧桐路以南、月季路以西、棕榈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绿化及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牡丹路北起梧桐路,南至棕榈路,全长785m,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度26米;梧桐河南路西起茶花路,东至月季路,全长54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度20米。

    2、桥梁工程。在牡丹路跨越规划梧桐河处新建单跨20米简支板梁桥1座。

    3绿地工程。在地块北侧与梧桐路之间、梧桐河两侧新建公共绿地总面积16060平方米。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853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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