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社会事业、教育文体)局、公安局(分局):
根据省文化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文市〔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游戏游艺娱乐市场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实事求是,充分认识游戏游艺市场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要实事求是,充分认识游戏游艺市场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想方设法解决好游戏游艺娱乐市场长期存在的准入与监管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要以促进游戏游艺娱乐市场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放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立许可工作。
二、认真落实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制度
(一)简化申报材料。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在许可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以及设立章程、合同、企业管理制度、所购买的机型机种发票等材料,但国家对外商投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规范行政许可。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游艺游戏娱乐场所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公布许可项目、条件、程序和时限,不得擅自增减项目、抬高或降低许可门槛,不得拖延办理时限。许可业务流程必须进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娱乐经营许可证需经平台打印并带有二维码的方可生效。
(三)做好工作衔接。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工商部门、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应会同公安机关审核申报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条件和从业人员资格,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备设立条件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不予核准娱乐经营许可证,同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2014〕65号)要求,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反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采取纳入警示管理、责令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吊销营业执照等监管措施。
三、严格执行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立条件、标准和程序
文化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工作。一方面不得擅自增设许可条件和标准,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和标准。
(一)审批条件
1、申请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A、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B、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C、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D、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设立地点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http://mail.qq.com/cgi-bin/viewdocument?sid=UCcNyPFi9eAzcVkP&filename=%D3%CE%D2%D5%D3%E9%C0%D6%B3%A1%CB%F9%D2%B5%CE%F1%CA%D6%B2%E1.doc&mailid=ZL1326-MkWNcktGHAnZMRlP1An3H62&retry=true&t=attachments_content&ef=qfunc&s=yozo##》的医院周围30米范围内;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30米范围内;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具体测量方法:以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实际使用面积的建筑物外沿与医院、机关、学校围墙或者边界的最近直线距离为准。
3、设立场所
(1)营业面积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常州市城区设立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溧阳市及金坛区(三年内撤市设区),城区不少于300平方米,乡镇不少于200平方米。以上面积标准均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应当允许经营单位在本市、区(市)城区、乡镇范围内跨区域变更经营地址。原经营地址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宜在原地址继续经营的,新经营地址面积可以低于原经营场所面积标准。经营者应当及时申报变更注册内容,凡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营地址等主要事项的,由工商、文化行政部门重新核发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主动向公安机关备案;
(2)游艺区和游戏区分开设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场所内的游戏游艺设备严禁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除专用的游戏代币、彩票及游戏过程中用于继续游戏的累计积分外,不得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凡具备退专用游戏代币、彩票等功能的游戏机,必须专门划定区域集中摆放,严禁在游戏游艺场所内分散设置,严禁设立暗门、暗室;
(3)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乡镇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房屋用途证明应为乡镇以上政府建设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证书,必要时还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租用军队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无需提交房产证或军队房屋租赁许可证。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进驻商业中心、超市、公园、旅游度假区、四星级以上宾馆、文体中心、商业街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4)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文化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在场所进出口、收银台、兑奖区,以及退专用游戏代币、彩票游戏机摆放区域等地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通过网络接入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5)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二)审批程序
1、行政指导
(1)筹建人需要行政指导的,应当要求其提交《娱乐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
(2)申请咨询事项为法律法规、设立程序等内容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即时告知筹建人;筹建人要求书面答复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答复;
(3)申请咨询事项为现场指导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0日内到现场指导,并出具《娱乐场所设立行政指导意见书》。
2、受理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8)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9)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申请材料提供复印件的要与原件核对,加盖核对印章并签名。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3、实地检查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实地检查,由负责许可部门牵头,会同文化综合执法、公安治安、消防等机构,对以下事项核查,并填写《娱乐场所设立实地检查表》:
(1)位置:是否含有住宅;是否在居民住宅区、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是否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是否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2)周边环境:是否在学校、医院、机关其周围;
(3)使用面积:现场测量的使用面积是否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制定的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
(4)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分区经营;
(5)游戏游艺设备,合格的由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粘贴二维码标识:
(6)技术监管措施。
4、公示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地检查合格的,应当在设立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5、听证
(1)听证范围: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以及游艺娱乐场所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附近学校、医院、机关等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2)听证时限: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
(3)听证意见: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没有报名参加听证的,文化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6、审核与决定
文化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7、证件送达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选择自取的,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批准文书及许可证;申请人在申请表上选择挂号信或快递到付的,在收到批准文书及许可证后应告知文化行政部门。
8、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审批结果;没有自有网站的,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审批结果。
四、坚决查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无证经营和从事赌博行为
(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协作,探索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管理办法,要保证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软件和安全技术软件的兼容性,加快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共享共用,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要完善常态化检查机制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全程、实时监管,引导、督促经营单位守法经营,预防、制止和查处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及时将新设立场所相关资料信息抄告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发现具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情形之一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场所,要及时向文化行政部门反馈,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责令该场所限期调整人员或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
(三)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协作,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加大对无证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查处力度,广辟线索来源,依法取缔无证游戏游艺经营场所。严禁经营场所一证多用、证照不符、证址不一,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要坚决整治清理。对有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依法吊销该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四)文化行政部门要建立游戏游艺娱乐场所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查实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查询。
(五)公安机关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经法院判决生效的利用游戏机赌博的案件,汇总涉案电子游戏设备种类名称、外形特征、游戏程序、进货来源、取证方式等资料,建立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名录,抄告文化行政部门。
(六)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切实保障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正常经营,杜绝“一刀切”整治方式,不开展运动式、无针对性的全行业停业整顿整治行动,查处关停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据。
市文化、公安部门将适时开展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备案及市场监管评估检查工作,并对各地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抽查。
附件:1.办事流程示意图
2.娱乐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
3.娱乐场所设立行政指导意见书
4.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列表
6.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7.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声明
8.娱乐场所设立实地检查表
9.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10.听证笔录
11.关于 申请设立(增设)娱乐场所行政许可项目未召开听证会的情况记录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常州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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