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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恩·护苗逐梦”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5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5-25 公开日期:2021-05-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恩·护苗逐梦”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恩·护苗逐梦”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恩·护苗逐梦”主题日活动的通知》(苏司电〔2021〕41号)工作要求,为推动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助学帮扶工作的开展,关爱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市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恩·护苗逐梦”主题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利用“六一”儿童节,在全市集中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恩·护苗逐梦”行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和后续照管对象困难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含困难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困扶助,传递党的关爱和温暖,努力实现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零失学(缀学)”目标,激励特殊人群更好回归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6月1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集中排查活动。联合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通过查阅扶贫办信息平台、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后续照管对象等特殊人群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深入核查,摸清底数,建立和完善基础台账,并落实动态关注措施,做好地方与监所之间信息互通互换。对失学(或面临失学)、流浪的常州籍未成年子女进行重点排摸和集中梳理。填报《常州市特殊人群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参观红色基地、开展红色宣讲等党史学习教育,厚植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感念党的恩情,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力行,并感染特殊人群,引导其感恩和服务回报社会。

    3.开展送温暖行动。“六一”儿童节前,市局将根据各辖市、区司法局排查情况,联合团市委对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各辖市、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符合规定的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落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助和教育救助等方面政策,特别对失学、流浪的未成年子女组织开展爱心助学行动,联合教育、民政部门和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各地要按照就近便利原则,通过发放帮扶金(助学金),赠送书籍、文具、生活用品等形式,对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及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送去温暖,体现关爱,传递正能量。

    4.开展心理关爱行动。加强对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关爱,组织社会具有心理专业的工作人员及爱心人士,为有心理健康问题的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指导所在家庭及其监护人增强与未成年人心理沟通的知识与技巧,加强对“问题青少年儿童”的重点关注,研究制定落实长期心理帮扶措施,以帮助和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

    5.开展帮教活动。结合走访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和后续照管对象困难家庭开展帮教活动,通过走访、教育、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落实多对一的矫正和帮扶措施,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特殊人群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开展远程视频会见活动。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组织开展亲子远程帮教会见等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增进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其未成年子女感情交流,发挥亲情力量教育和感化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帮困扶助专项活动,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维护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要加强协作,多方联动。各地要通过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帮困扶助专项活动,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困难特殊人群常态排查和跟踪帮扶工作机制。要依托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平台,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安帮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争取重视支持,加强困难特殊人群精准帮扶。

    三要丰富形式,广泛宣传。要围绕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帮扶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助学帮扶活动成效,对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各辖市、区司法局活动开展情况及《开展“感念党恩·护苗逐梦”主题日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请于6月2日11:30前报送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支队)。(联系人:沈美芳  联系电话:85681632)。


    点击查看附件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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