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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1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191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3-07-23 公开日期:2013-07-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常州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合理控制生育医疗费用,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调整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请遵照执行。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725/20130725015647_50797.doc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卫 生 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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